▲交通部觀光署與花蓮縣政府密切合作,推出一系列災後振興方案。
交通部觀光署(以下簡稱觀光署)作為台灣觀光旅遊的最高主管機關,為協助4/3花蓮地震對觀光產業造成之影響,特別與花蓮縣政府密切合作,採取多項措施應對災情,並推出一系列旅宿業協助方案,協助災後重建和促進地方觀光業振興。其中包括提供融資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以及行政院推動花蓮振興觀光補助方案,積極協助花蓮觀光產業災後復原和發展。
▲依山傍水的花蓮是台灣自然資源最豐富的城市之一。
協助受災旅宿業融資 相對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為協助花蓮受災旅宿業者,觀光署與國發會、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合作,推出「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方案」,由花東基金專案提撥20億元,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以及利息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
另外,觀光署也將啟動「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提供相關融資信用保證協助方案,協助業者取得資本性融資周轉金貸款,加速業者災後重建並恢復正常營運。
協助受災民眾入住「花蓮短期安置旅宿」
據初步資料統計,此次0403地震事件預估約有1~2,000個受災戶,因此為協助受災民眾,觀光署將積極媒合花蓮合法旅宿業者,目前初步盤點約有125家花蓮縣合法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業者願意配合安置措施,可提供近1,200間房。將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計畫將執行3個月,以提供受災戶短期安置量能,協助提升當地旅宿業因地震影響致遊客減少之住房率,加速花蓮地區受災戶及旅宿業者災後復原作業。
補助額度以每戶每月入住1間客房為單位。入住雙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3.2萬元;3人(含)以上入住4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4.4萬元。倘受災戶有其他需求,得與旅宿業者另行協調約定。
振興花蓮觀光補助方案 促進花蓮觀光產業經濟
此外,行政院在振興花蓮觀光方面也做出了重大投入,共編列15.84億元的振興經費,其中包括交通部12.31億元,以及其他經濟文化農業等各部會的3.53億元。在交通部振興觀光旅遊編列的12.31億元中,分別有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1.2億元;旅遊振興後自由行8.15億元、團體旅遊1.5億元,共編列9.65億元;以及交通優惠措施共1.46億元,包括台灣好行及觀巴6,000萬元,台鐵Taiwanpass的1,000萬元及觀光專列5,100萬元,花蓮包機及行銷推廣宣傳2,500萬元。
觀光署目前規劃於6/1起,民眾入住花蓮縣合法旅宿,平日(週一至週四)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1,000元、假日(週五至週日)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500元。另外針對花蓮縣政府提高花蓮包機補助的部分,觀光署也已納入1,000萬元補助額度內,將按不同市場分別提高為30萬元、35萬元、40萬元。
▲台灣10景之一的清水斷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