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食農教育法於2022╱5╱4發布實施,休閒農業相關場域為最佳實踐場所,為吸引帶動平日休閒農業旅遊客源,並鼓勵各類教育機構師生戶外教育,及公司行號員工教育訓練或自強活動時,安排至優質休閒農業旅遊場域體驗,凡於即日起至11╱30至適用農業旅遊點進行門票、農業體驗活動(含單項體驗活動或套裝行程)、田園餐飲等項目消費並符合獎勵條件者,得獎勵每團每人200元整。
獎勵對象
1.合法立案之各類教育機構(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大專院校、大學、研究所、補習班)。
2.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成立之公司行號及辦理國內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獎勵名額
1.每單位(公司)申請上限1,000人次(設有分公司者,每1家分公司可再增加100人次),總獎勵額度預計160,000人次(另視年度預算核列額度調整之)。
2.合法立案之各類教育機構申請總額限額100,000人次;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成立之公司行號及合法設立旅行業申請總額限額60,000人次。
3.依申請文件繳交完整之先後順序審查,達名額上限時,即停止受理申請。
獎勵條件
1.每團出團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領隊、導遊等隨團工作人員,不予列入計算)。
2.每團至適用農業旅遊點之門票、農業體驗活動(含單項體驗活動或套裝行程)、田園餐飲等項目,平均每人消費金額至少200元(含)以上。
3.前往農業旅遊點之行程需安排於平日(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4╱3~5、5╱1、6╱22~23、9╱29、10╱9~10,含調整上班日期:3╱25、6╱17、9╱23)。
4.如有安排2日以上之遊程,遊程內的農業旅遊點須安排於該行程之平日前往。
適用農業旅遊點資格
1.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
2.通過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之農遊業者。
3.輔導在案之田媽媽。
4.經農業主管機關推薦之休閒農業區遊客服務中心且限提供農業體驗活動服務者。
5.農遊超市電商平台適用之農遊業者。
申請流程
1.帳密申請:至「團體旅遊獎勵電2.3.子化系統→農業旅遊獎勵專區→業者專區」填寫申請資料,待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由系統發送登入帳號及密碼至申請單位之信箱後,即可進行申請作業。
2.案件申請:申請案件以行程出團結束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線上填寫旅遊團名、遊程期間、旅客人數、前往適用農業旅遊點名稱、消費項目(門票、體驗活動、套裝行程、田園餐飲)等,並上傳相關申請文件檔案至系統進行申請。
3.案件審核:由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進行申請案件之核銷文件審核,確認是否符合獎勵條件及有無缺件需補件等。
4.結果通知:審核結果原則於申請日次日起30個工作天內(得依申請案件數及實際核銷進度酌予調整),由系統發送電子郵件通知。經審核通過者,獎勵金款項將於審核通過後20天內(遇例假日順延)撥付至獎勵對象指定帳戶內;審核未通過者,煩請於結果通知後7個工作天內補正,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將駁回不予申請。
本獎勵方案之受理單位: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聯絡人:羅畯維秘書
電話:(03)938-1269分機16
地址:260宜蘭市陽明二路23巷2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