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積極推動遊客人次及觀光產值提昇,訂定特別計畫以獎勵旅遊同業。凡經營各地旅客參訪苗栗,並經政府核可設立之符合資格旅行業者皆可參加,以6個月為一期(第一期:1╱1~6╱30日;第二期:7╱1~12╱31),最高獎金新台幣50萬元整及獎牌。
資格一、每期安排苗栗旅遊行程,超過800人次以上過夜住宿苗栗(須住宿合法旅館及民宿)者,資格二、每期安排苗栗旅遊行程,於苗栗縣內總消費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者。與參加者請檢附相關出團、住宿、消費證明文件,連同報名文件掛號郵寄:360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26鄰玉清路382-1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報名相關表格請上http://travel.miaoli.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