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期|2012.10.29|記者:吳茜雯
AIT「免簽證計劃」作業說明會
美國日前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畫,自11/1起,符合資格且持有在2008/12/29當天或之後核發的生物識別(電子晶片)的台灣護照持有人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不過,旅客在入境美國前,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許可,同時線上給付14美元處理費與許可費後,可享停留時間最長達90天的待遇。
▲(左)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領事事務官羅蘭德、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Management and Program Analyst Monica Samaan以及參與業者合影。

ESTA申請台人赴美更便利

為了讓旅行同業更加清楚如何協助遊客辦理作業,美國在台協會特於10/23假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舉辦「免簽證計劃」及「旅行授權電子系統」作業說明會,由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Management and Program Analyst Monica Samaan主講,針對 ESTA操作問題進行講解,業者反應相當踴躍。

申請ESTA常見問題

Q:系統處理ESTA的申請需要多久時間?一定要72小時嗎?

A:在網路上順利送出申請或是群組申請後,在大部分的情況下,網站幾乎立即提供是否獲核准的回覆,但因一旦申請未獲核准,旅客必須赴美國在台協會申請簽證,仍建議旅客在前往美國旅行前的72小時完成國土安全部的線上旅行授權系統(ESTA)申請。

Q:ESTA網站是否有中文版本?可請他人代填嗎

A:ESTA網站目前有多種語言版本,其中也包含中文,但值得注意的是,旅客每份填寫的申請必須包含英文個人資料,若不具英文讀寫能力,上網填表時可由懂英文的親友或旅行社業者從旁協助。

Q:ESTA要收費嗎?群組報名是否有折扣?報名後多久該繳款?

A:電子旅遊許可的所有申請人都會被收取受理費用,每筆為4美元,若申請獲得核准且收到根據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的許可,將另外收取許可費10美元。群組報名者,則依照個人情況收費,沒有團體折扣。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收到申請號碼,則必須在7天之內繳款,否則將必須重新申請ESTA。

Q:若進入到美國後,接著轉機至中南美洲國家且停留約3週,同樣是算在停留的90天內嗎?

A:不一定。若旅客在進入美國後,接著前往距離較遠的國家,則可能會重新計算停留時間。

Q:若旅客遺失護照,那ESTA是否需要重新申請?

A:是。在下列情況下需要重新取得新的旅遊許可,包括:旅客獲發新護照、更改姓名、更改性別、國籍變更、旅客對ESTA申請問題的回答已發生變更。 

Q:群組申請最多幾人?若有旅客的旅行許可被拒絕,該怎麼辦?

A:群組申請最多可達50人,在送出群組申請後,系統將建立一個群組識別號碼並且透過電子郵件聯絡。若其中有申請人被拒絕,並不會影響到群組中其他成員的申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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