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期|2009.04.20|記者:呂雪芳
台旅客拿有效台胞證

可免費停留香港7天

香港入境事務處宣佈自4╱27起,台灣旅客拿有效的台胞證,不需要有加簽章,即可來港停留不超過7天。香港入境事務處發言人指出,「入境事務處在今年1╱1,已為台灣旅客實施兩項便利措施,包括取消了30天內只可申請2次網上快證的限制,以及將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長至30天。
目前台灣赴港的簽證方式有3種,第一:網上快證,2個月可以進港2次,1次可以停留30天,費用約新台幣600~700元;第二:一般的港簽,可以辦一年多次或三年多次,每次可以停留30天,費用約新台幣1,800及3,600元;第三:持有內地有效加簽章的台胞證,即可進港,每次可以停留7天,不一定要進大陸,一次加簽章,費用約新台幣700元,辦一本5年有效的台胞證費用約新台幣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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