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基會、大陸海協會從2008/6/12第一次「江陳會談」以來,還不到一年的時間,在2009 4 26於南京舉辦第三次,對兩岸來說可說是從融冰,直接破冰,雙方關係之融洽,可以說是歷年最好,數十年罕見,此次「江陳會談」更是完成多項兩岸合作協議。包括《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共3 項協 議,後兩項與旅遊產業息息相關。
金融互通 旅遊消費更便利
以《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來說, 簽署金融機構共同監理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簡稱:M O U)對於金融產業將最先受惠,已經在對岸設立代表處的銀行,將可以率先申請成立分行在大陸執業,無異是開拓台灣銀行業者的大陸市場,也開拓了大陸銀行的台灣市場,雙方互惠甚深。對於民眾來說,雙方簽訂M O U後,未來旅客往來兩地時,若都可以互相使用信用卡或金融卡,率先可以避免的就是最初陸客來台時,刷大陸銀聯卡時,無法刷過的窘境。這樣一來,陸客將不再受只能帶現金2萬台幣的限制,用銀聯卡就能爽快購物,受惠的不但是航空、商店、銀行,兩岸民眾也能便利購物。
飛航開放 定期航班大利多
另外,與航空、旅行業者更加緊密相關的《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則是旅行同業更加關心的議題,在兩岸空運上再度有所突破。包括:劃設「南航路」及第2條「北航路」、建立兩岸定期航班及增加通航航點與容量班次。協議中將再開放哈爾濱、濟南、貴陽、合肥、南昌、寧波共6個航點,航班從原本的108班增加到270班。航線上,大陸的北京、上海與台灣的桃園、小港機場可以經營定期航班外, 其他航點松山、台中、澎湖、金門、花蓮、台東等6航點,將繼續維持飛航包機形式。
至於貨運方面,兩岸航點分別維持為桃園、高雄與上海、廣州,航班數量則由目前各方每月30班(雙方合計每月60班)增為各方每週14班(雙方合計每週28班),並開放客運定期航班腹艙可載運貨物。在兩岸實施定期航班後,航空公司即可在兩岸直接或委託代理人從事銷售、廣告及相關業務,使用的運輸憑證與其他運輸管理將與航空運輸慣例一致,兩岸空運管理將更為正常化,亦使航空公司的全球航網更為完整,除了擴大航空公司的營運空間,同時也提供旅客及企業更便捷的兩岸空中交通,對於便利陸客來台觀光與台灣發展運籌中心將有相當助益。
美中不足 延遠權期待落空
然而,在航點越開越多的情況下,對於航空業者來說很重要的「延遠權(第五航權)」則是落空。延遠權對於航空業者來說是增加飛航點與飛航路線的方式之一,如果說,台灣拿下大陸的延遠權,台灣航空將可以用大陸做為跳板,當作中轉歐、非航線的中繼站,預估較從前繞道飛航將可節省上億元的油料費用,對於台商來說,也更加方便往來於台灣與大陸或世界各國。【相關報導請見第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