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彭榮次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於12╱11於台北舉行台日航約簽署儀式,修訂台日間於1975年訂定之台日航空協議。本次修訂內容基於雙方於今年2月間達成之共識,重點包括:
1.自明年10月羽田機場第四條跑道啟用後,開放飛航松山機場與羽田機場間之規則性包機,各方可飛航每天4班,雙方合計每天8班。
2.大幅增加台灣與大阪及名古屋間客貨運航線及延遠歐美第五航權之容量班次,客運與貨運各可選擇7個延遠點,日方亦相對增加由臺灣延遠東南亞的航點與容量班次,提高雙方航空業者營運之彈性。
3.將原本由中華航空公司與日本航空公司以簽署備忘錄交換航權之台北—琉球航線納入臺日航約規範,增加雙方第二家業者加入營運的空間。
為配合明年10月開放松山機場與羽田機場間之規則性包機,民航局目前正積極辦理松山機場航廈整建工程,相關改善工程完成時,將可使用A330機型以下航空器在松山機場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