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期|2007.10.04|記者:蔣德誼
日本入境新制11/20正式實施

按指紋、拍攝臉部照片 25秒內完成

為配合美國的反恐政策,日本政府於5/24公佈了出入國管理法的修正條文,並將於11/20起正式實施,未來入境日本的外籍人士需依照相關規定提供包括:指紋以及臉部照片等個人資訊,而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也特地來台針對新規定舉辦說明會,希望讓旅客對於新制更快適應。

來台說明的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出入國情報管理室長佐佐木聖子表示,「去年入境日本的總人數已經超過810萬人次,而其中來自台灣的旅客就占了130萬人次以上,由於日本觀光立國的政策,政府方面也相當重視身為重點市場之一的台灣,因此特別來台針對即將實施的新制做出說明。」依據新制的規定,11/20起所有入境日本的外國人士,在入境日本時均須在指紋讀取機上按押指紋並拍攝臉部相片,但以下對象可免去此手續:(一)特別永住者、(二)不滿16歲者、(三)應國家行政機關首長邀請者、(四)亞東關係協會日本事務所之職員及其家族、(五)法務省令中所規定之人員。

整個手續需20~25秒即可完成,但若是因食指缺損等理由而無法提供指紋,則須依序提供中指、無名指、小指、拇指指紋,若全部都無法提供方可免除規定。佐佐木聖子強調,「由於提供指紋以及臉部照片屆時將視為入境申請之必要資料,如果拒絕提供或臉部照片者,將不得進入日本。」此外,目前部分日本地區包機採事前審查制(即在台灣地區先行做入國審查手續),佐佐木聖子指出新制實施之後將於著陸後另行實施指紋以及臉部照片的取得作業,也請業者多加注意。

(左起)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總務部主任★雅彥、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入國在留課補佐官根岸功、出入國情報管理室長佐佐木聖子、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總務部長伊藤康一、全聯會秘書長許高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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