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期|2008.04.24|記者:蔣德誼
新潟縣送客獎勵新方案

優惠多多 適用範圍更廣

為進一步促進新潟縣觀光,新潟縣產業觀光部觀光局於日前修改了送客獎勵方案的規定,不僅是利用新潟機場的團體旅客,包括在縣內住宿的團體也都可享有獎勵優惠,適用範圍較以往更大,詳細規定如下:
自2008年4/1至2009年3/31期間,凡從台灣出發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團體旅行商品。
(1)利用新潟機場的包機團體。
(2)利用其他機場的定期航班,但在新潟縣內住宿2晚以上的團體(包括教育旅行)。
(3)單次旅行中在新潟縣內住宿4晚以上的團體(包括教育旅行)。(但如利用日本出發的返程包機的話,住宿3晚也可成為獎勵對象。)
(4)單次旅行中在新潟縣內住宿2晚以上的團體(包括教育旅行)。
(5)利用新潟機場之包機航班並且利用佐渡航路的團體旅行(包括教育旅行)。
‧同時符合以上(1)和(3)的團體旅客(不包括全陪)每人可獲2,500日圓(教育旅行每人1,500日圓 )獎勵金。
‧同時符合以上(1)和(4)的團體旅客(不包括全陪)每人可獲1,500日圓獎勵金。
‧符合以上(2)或(5)的團體旅客(不包括全陪)每人可獲1,000日圓獎勵金。
‧各家旅行社一年的補助金額以80萬日圓為限;教育旅行團體另計,一年的補助金額以40萬日圓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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