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期|2013.11.25|記者:孔彥蓉
11╱18台加完成航約簽署
圖片提供/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前排左2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沈啟及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馬凱琳完成簽署台加航約。

貨運班次不限 客運於104年11月增為各方每週21班

台加(加拿大)航約於今年11╱18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沈啟及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馬凱琳(Kathleen Mackay)完成簽署,取代雙方前於79年簽署、並於1997年及1999年兩度修訂之航約。新航約納入航空安全及航空保安等條款,提升航約之完整性。完成簽署後,貨運容量班次不限,客運容量將於104年11月擴增為每週21班,增幅達61%。台加航約簽署後,即由現行客貨運容量合計,各方每週13班增修為貨運班次容量不限,並享有第5航權;客運容量各方每週17班,104年11月後再增加為各方每週21班。此外,我國籍航空公司目前僅能飛航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兩航點,未來可由台灣出發,經任何中間點至加拿大境內各點。目前中華航空公司飛航溫哥華航線每週7班,長榮航空公司飛航溫哥華、多倫多航線各每週3班,去年加拿大航線載客率平均達84%。加國自2010年對我國人開放免簽後,對提升台加兩國互訪旅客人數亦有助益。根據我國觀光統計資料,台加兩國互訪人數呈現穩定成長趨勢,去年達13萬7千餘人次。在雙方代表處協力推動下,順利促成航約之簽署,相信將可擴增航空公司之營運空間與彈性,進一步增加往返台加間之旅客便利性,亦有助於提昇兩國間經貿發展及觀光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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