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航空與韓亞航空的企業合併案已獲得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簡稱EC)最終批准。
近日大韓航空宣布其與韓亞航空的企業合併案已獲得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簡稱EC)最終批准。歐盟委員會於當地時間11/28正式宣布,大韓航空和韓亞航空合併案已滿足所有先行條件,審批程序已順利結束。
歐盟委員會於今年2月對大韓航空與韓亞航空的業務合併申請進行了附條件批准,並提出了多項要求,包括確保新進入競爭者(Remedy Taker)在歐洲的4條重疊航線(巴黎、法蘭克福、巴塞隆納、羅馬)穩定運營,以及剝離韓亞航空的貨運業務等,以保障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大韓航空積極響應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條件,將德威航空選定為客運業務的新進入競爭者,並向其提供了飛機、空服員及維修保養服務等領域的全面支持,以確保其在歐洲4條航線的通航及穩定運作。同時,大韓航空還將仁川航空選定為韓亞航空貨運業務的收購者。
大韓航空已向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簡稱DOJ)通報了歐盟委員會對此項企業合併案的最終批准決定。大韓航空預計將今年12月內通過行政程序,正式完成對韓亞航空的收購。目前大韓航空已是全球消費者出遊的首選之一,以台灣市場為例,目前便提供台北至仁川航線每週14班,台北至釜山航線每週7班,以及台中至仁川航線每週7班。而隨著其對韓亞航空完成收購一案後,將進一步推動早已深獲消費者信賴的大韓航空,邁開大步走向全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