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期|2008.05.12|記者:編輯部
吳哥航空暫停營運 觀光局護旅客權益

吳哥航空暫停營運 觀光局護旅客權益

柬埔寨吳哥航空公司台灣分公司於5╱9發布聲明自5╱10起暫停營運,交通部觀光局提出後續因應及處理方式,包括:一、原訂5月10日、12日及13日從吳哥窟返國之旅客,分別為134名、177名與138名,共計449名,已洽請交通部民航局、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協調旅行社及國籍航空公司協助安排旅客搭機回台事宜。二、對於因吳哥航空停飛,該局已責成旅行業者即向旅客說明,至於對無法成行旅客之處理原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 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規定辦理。若有旅客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觀光局則已責成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受理旅客申訴及調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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