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期|2010.12.06|記者:編輯部
新航與北歐航空、印尼航空簽定共用班號協議
文字提供>新加坡航空

新航與北歐航空、印尼航空簽定共用班號協議

新加坡航空與北歐航空以及印尼航空簽定共用班號協議,新航旅客自12月起,將可利用這些共用班號新服務,前往北歐的赫爾辛基、奧斯陸與斯德哥爾摩,並在新加坡往返峇里島時擁有更多的航班選擇。

新航目前每週提供3班新加坡往返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飛航服務。共用班號協議生效後,新航旅客將可搭乘由北歐航空營運、與新航共用班號的班機,從哥本哈根前往赫爾辛基、奧斯陸與斯德哥爾摩。在互惠合作下,新航之新加坡往返哥本哈根的航班,以及部分新加坡往返曼谷的航班,也將掛上北歐航空的班號。

同時新航目前每日提供3班往返新加坡與峇里島的服務,印尼航空則每日有一個往返航班。共用班號協議生效後,新航與印尼航空將在互惠合作基礎下,在此一航線的所有班機共用班號,以提供旅客更為便利的服務。

新加坡航空高級副總裁(經銷區)黃建華表示:「我們很高興宣布與北歐航空的合作,透過共用班號協議,新加坡航空增加了在芬蘭、挪威與瑞典的航點,此合作可為兩家航空公司旅客提供經由哥本哈根與新加坡更便利的航班選擇。而與印尼航空簽定共用班號協議,則可讓新航旅客經由峇里島搭乘印尼航空前往更多印尼國內航點,而印尼航空旅客也可經由新加坡前往更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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