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無預警全面停飛,造成旅客及旅行社嚴重損失, 旅行公會總會理事長許禓哲表示,公會提出7點聲明: 一‧為旅客滯留海外興航應負起賠償責任,二‧要求興航將 近日要返台旅客運送回來或主動轉簽回程旅客,三‧對已開票 付款旅客應無條件立即全額退款,並提供額外無法成行的過失 賠償,四‧對收取旅行社未發出的團體訂金立即全額會回並賠 償,五‧要求政府應立即對興航12億元假扣押處理善後,六‧ 成立善後處理小組,七‧推動航空公司履約保證機制。興航立 即退還機票款和訂金。
旅行業品保協會也針對此事件,發函至民航局,建議督促 興航應主動妥善處理因班機停飛所產生問題,並儘速全額賠償 旅客及旅行社因停航所衍生之所有損失,以及建議研擬航空公 司比照旅行業者,以履約保證保險方式分散經營風險,或由業 者提撥款項作為發生停飛事故時處理之公基金,不但可有效降 低及分散經營風險,亦可藉以保障旅客及旅行社權益。
另外,台北市旅行公會也強烈要求,興航應承諾並承擔消 費者及旅行社所有損失,維護其集團企業形象良知及社會責 任。而航空業者之主管機關民航局,應提出有效管理及解決辦 法,成立緊急應變小組調度航班,保障旅遊消費大眾,並監督 興航執行所有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