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期|2017.09.12|記者:劉彥廷
觀光產業發展論壇正視導遊困境

▲(左起)觀光導遊協會理事長伍永益、高雄餐旅大學校長林玥秀。

建請主管機關辦理第2專長培訓 協助華語導遊轉業 建立導遊分級制度、旅行社應提供導遊及駕駛人員住宿安排

由台灣海峽兩岸旅行發展協會理事 長姚大光和醒吾科技大學觀光餐 旅學院院長李銘輝共同舉辦「2017觀光 產業發展論壇」,以旅行業、導遊業、 旅館民宿、觀光運輸、精品業和遊樂區 6大主題進行探討,並邀請上百名產學 界代表一同參與,透過開放式討論,分 享旅遊產業面臨的困境與解決方式。

陸客赴台縮減衝擊大 為導遊爭取就業機會

觀光導遊協會理事長伍永益表示,導 遊從業人員現今總數約近4萬人,其中 以華語導遊的占比為最高約為77%,超 過3萬餘人,其他分別為英語導遊占市 場13%、日本導遊佔市場8%,另為其 他國語系導遊。由於近年來,陸客赴台 旅遊的人數大幅減少,台灣觀光產業受 到衝擊,以導遊為例,以前導遊每月可 帶3~4團,現在每月1~2團,甚至到無 團可帶的窘境。

主管機關應正視觀光產業的困境 及導遊從業人員的心聲,讓導遊從業 人員人人有團可接,得以保障基本的 工作權。建議主管機關辦理相關訓練 時,宜加入導遊從業人員,而不應僅 限定特定對象,如此可擴大導遊從業 人員學習的機會,多為導遊從業人員 爭取就業機會。

建請將外語導遊改為導遊 爭取華語導遊更多就業機會

政府大力推動觀光新南向政策,帶 動東南亞國家來台旅遊成長,因此接待 人力需求增加。觀光局進而推動「稀少 語旅遊輔助人員訓練」,訓練對象將以 來自馬來西亞、越南、印尼、泰國等國 家在台具有正式學籍之僑外生,以及持 有外僑居留證或身分證之新住民為優先 對象。

但僑外生本身對台灣的歷史、地理、 人文、生態並不熟悉,且未必能將翻 譯、解說、形容等進行的到位,此政策 是良性的政策,但如果僅限制於協助 「外語導遊」擔任翻譯工作執行導覽工 作,在執行上是會產生盲點的。

原因目前帶東南亞來台旅客以華語導 遊居多,且外語導遊語別有13種之多, 外語導遊多以其語別來帶旅團,以達人 盡其才,如果旅遊輔助人員僅限於協助 「外語導遊」翻譯導覽工作是不切實際 的,以致產生效果不彰的現象,因此, 建議主管機關應以市場現況為實際考 量,復因目前陸客赴台旅遊人數銳減, 華語導遊直接受到衝擊最大,應多為華 語導遊的生計設想,建請將「外語導 遊」改為「導遊」,考量實際的問題, 且可為華語導遊爭取更多就業機會。

應多辦理第2專長培訓 以及協助導遊人員轉業

伍永益強調,華語導遊因陸客赴台旅 遊人數衰退,建議主管機關宜多辦理第 2專長培訓以協助轉業,增進第2專長, 創造自我價值。

另外,建請主管機關建立導遊分級制 度,為提升旅遊品質宜建立導遊從業人員 分級認證制度,此舉亦可使導遊從業人 員努力提升自我條件,強化帶團能力、 解說實力,而非自我認知考上導遊證照 就可以帶團足以應付一切。建請主管機關 考量提升導遊從業人員的帶團服務品質、 精進解說能力宜採分級制度,讓導遊從 業人員不斷強化能力以因應市場需求。

伍永益也提出,建議主管機關研議針 對惡質領隊及目前市場無照導遊,予以嚴 懲的相關作業機制,對於未盡領隊職責 之惡質領隊,建議兩岸旅遊主管機關應 予以重視,就其違反領隊從業人員相關 規定者,應建立申訴管道與懲處機制,另 建請主管機關加強取締稽核無照導遊,以 保障合格、合法導遊從業人員工作權益。

建議修改相關法規 保障導遊從業人員保障

針對旅行社在遊程操作及規劃中,伍 永益認為應提供導遊及駕駛人員住宿安 排,予以基本尊重。建議主管機關將提 供導遊及駕駛人員住宿安排納入相關法 規及辦法之中,並於相關契約中載明, 予以基本尊重與工作保障。

最後伍永益也建請事業主管機關研擬 修訂「導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國外來 台觀光旅客旅遊業務」為「導遊人員執 行接待或引導旅客旅遊業務」。目前華 語導遊現幾乎無團可帶,換證時須檢附3 年內帶團資料(國外來台)難以提出, 建請3年換證檢附資料不宜再律定為帶 「國外」旅團的資料,帶國民旅遊資料亦 可做為換證要項,只要具有「接待或引 導」的事實就可以換證,利於導遊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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