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期|2017.10.02|記者:王政
台北市旅行公會推出職安訓練與急救人員專班

因應政府勞動檢查 公會特申請專案協助會員取得職安證照 撥款全額補助各梯次費用全免 9~12月陸續辦理訓練及測驗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及 第3條規定,旅行業屬於第3類事 業單位,應依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主管及管理人員,包括未滿30人,應置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30人以上 未滿100人者,應置乙種職業安全衛生 業務主管;1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應 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500人 以上者,應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 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一人。

然而依據規定,台北市旅行業超過 1,400多家的會員中,其中員工人數未滿 30人者達8成,因此都因應置丙種職業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為讓旅行業者能夠 預防職業災害,並重視員工生命安全, 政府近期針對旅行業實施勞動檢查,並 針對未符合標準者提出限期改善。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表示, 台北市旅行公會為了協助會員因應勞動 檢查並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證照,為 了於短期內全面符合法規要求,台北市 旅行公會特別向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勞 動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專案 申請,並獲准辦理「台北市旅行業職業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專班」。

此外,同樣因應政府勞動檢查,依職 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 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 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台北市旅行公 會也與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新北職訓中心 合作辦理「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台北市旅行業專班」,歡迎各會員派員 參加,敬請查照。

協助會員取得證照 專案申請全額補助

9/18~12/25期間所舉辦「職業安 全衛生業務主管」課程及電腦測驗,每 梯次上課3天,共21小時,台北市旅行 公會全額補助第一次訓練及考照費用。 目前第1、2梯次都已圓滿結訓,後續尚 有乙業與丙業共3梯的課程,台北市旅 行公會屆時也將依照需求評估是否加開 梯次,歡迎同業把握機會。

台北市旅行公會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專班
「乙業」法定上課時數為35小時,需上課5天。
「丙業」法定上課時數為21小時,需上課3天。
上課日期:丙業―10/6、10/11、10/12
     乙業(僅一場)―11/6~11/10
     丙業―11/13~15
報名須知:請先完成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AdCDm2。線上報名須通過本會審核始為有效,請於報名3日內繳交審核資料,詳情請上網站閱讀或洽詢台北市旅行公會。

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上課梯次(上課18小時,學科測驗1小時)
第1梯:10/16、10/18、10/20
第2梯:10/21、10/28、11/4
第3梯:10/24、10/26、10/31
第4梯:11/16、11/17、11/20
第5梯:11/22、11/23、11/24
請先完成線上報名, 網址: h t t p s : / / g o o . g l /p1YbLw,詳情請上網站閱讀或洽詢台北市旅行公會。

會員優秀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為獎勵本會會員代表或負責人之子女升學,特定本辦 法。本會會員代表或負責人之子女(或在同一戶籍內之 養子女)、專任之會務人員之子女(或在同一戶籍內養 子女),就讀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高中 (職)、國中小,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照本辦法申請獎 學金或獎勵。

凡取得本會會籍之負責人(無年資限制)、本會會員代表 人資格滿1年以上(以公會資料為主),而公司無欠繳會 費得為申請人,且申請人子女以就讀政府立案公、私立學 校在校為限。凡享有公費或空中、函授學校、補習班就讀 者,均不得申請。每一申請人子女錄取人數不限。申請 人子女年齡最高為32足歲。如超過名額時,發放順序為 1.申請人子女具有原住民或身障人士身份;申請人本身具 有原住民或身障人士身份;申請人年資(以觀光局異動為 主);學業成績分數高者,如有同分之情形,再則比較操 行成績,次為體育成績,如均為同分則加額發放;其餘超 額之申請部份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歡迎洽詢台北市旅行公會。

資深績優從業人員獎勵辦法

為獎勵台北市旅行同業資深績優會員代表及會務人員 長期服務之責任心與榮譽感,特訂定本辦法。適用對 象為台北市旅行公會會員公司編制內正式會員代表 (或負責人),優秀員工及會務人員,發放日仍在職 且符合獎勵條件者。獎勵條件及標準為正式會員代表 (或負責人)會務人員實際於業界服務屆滿20、30 年、40年(含以上)者;優秀員工實際於業界服務屆 滿20年、40年(含以上)者。年資計算方式以觀光局 異動申請表加總年資為準(公司年資及勞健保資料列 為參考),計算基準為前1年度(12/31前),當年度 年資不列為累計年資計算。

相關獎勵人員於每年年終晚會或會員大會召開日期時 頒發,其年資達40年以上之正式會員代表(或負責 人)及會務人員者,於大會期間公開表揚由理事長頒 發致贈,其他資深人員獎項於會員大會結束後隔日至 公會領取。

※相關申請辦法與日期請洽台北市旅行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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