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3期|2022.05.30|記者:編輯部
公會愛心團員確診 旅館堅持不可延期
圖文提供╱臺北市旅館公會

▲台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韋建華,召開記者會, 呼籲全國旅館業者不能因為疫情而「殺雞取卵」,必須維 持觀光產業在疫情中的良善形象。

建議「政策限制無法出團」人員 已付費用可在3 月內抵用

臺北市旅館公會理監事及顧問,原定 5╱27下午前往澎湖捐贈防疫物資。出 發前3天有關鍵團員確診。立刻通知預定於 5╱27入住之飯店,唯飯店回覆:「除沒收原 先的30%訂金,還要再付70%全數尾款。」 更令同為旅館業者的公會,覺得藉由疫情趁 火打劫的是,付出百分之百的房費,還不得 再用於延後入住抵扣,等同入住1次,要付 200%以上的房費。完全不合情、不合理,更 違反民法之情事變更,亦涉嫌不當得利。

由於目前原定出發之10人中,尚未打滿3 劑有2人,快篩陽性反應者有2人,密切接觸 者必須自主健康管理有2人,換句話說受到限 制不能出團的人已經超過一半以上,由於公會 職員在5╱21~22快篩陽性,身為理事長,公 會多數職員也開始自主管理及分流辦公。澎湖 知名星級飯店,已經收取了30%的訂金,本團 多人被政策限制,故要求延後3週,並沒有要 退房及退訂,該公司高層不明究竟,反惱羞成 怒,居然又再向旅行社,作出無理的提出,要 再收取70%的房費,等同違約金是百分之百。 並堅持本次一定要立刻付100%的房費,也不 可以部分抵用為下次之房費,等於未來要入 住一天,恐付200%以上的房費,如同殺雞取 卵,也建議未來政府在管理該BOT業者,務必 要求順應政策,注意形象。

臺北市旅館公會決定召開記者會,呼籲全 國旅館業者不能因為疫情而「殺雞取卵」, 必須維持觀光產業在疫情中的良善形象,不 可強人所難。作出不合情理的規定。若無良 業者再不改善,不排除移送法辦。公會呼 籲,若有「個別消費者」被無良業者趁火打 劫,可以向交通部觀光局投訴,也可以向行 政院消保官投訴。

另外,團體機關及村里長等有此遭遇者, 也可以聯合台北市旅館公會集體提起訴訟, 公會將依法提供免費律師,務求清理門戶, 自律自清,以維持旅館業者形象。呼籲交通 部觀光局,不能縱容業者趁火打劫,而妨害 整體形象。避免如同士林夜市水果攤商坐地 起價,拉黑士林夜市。交通部觀光局應調查 業者是否有違法,針對疫情期間,做出具體 管理方案,不能任由業者大發災難財,影響 整體旅館業者的形象。

公會建議,旅館業不應懲罰服從政策的 人。相關的損失應該統計,並且保留單據, 必要時透過公會,向政府要求紓困方案。公 會建議,如果有旅館發生類似的案件,建議 旅館同業,應該准許「政策限制無法出團」 的人員,無條件可延後在3個月內抵用。另 外,非因政策限制的團員,延後出團者,公 會建議,扣除原合約中房費的15%;作為手 續費用,其餘訂金及已付出的房費,可延後 在3個月內抵用。畢竟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 見。畢竟組團出遊或者是參訪,不可能分團 而出,切勿強人所難,在疫情當下應該發揮 同理心,同舟共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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