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期|2008.01.15|記者:王志峰
苗栗縣政府舉辦獎勵同業活動

苗栗縣政府舉辦獎勵同業活動

苗栗縣政府為推展觀光產業發展於2007/7/1~12/31止,舉辦「旅客遊苗栗、獎金送給你」活動,同業只要在上述期間內,送客超過1千名前往苗栗觀光(需停留苗栗2日以上,並住宿),即有機會報名參加苗栗縣政府針對同業舉辦的「旅客遊苗栗、獎金送給你」活動。
報名截止日期為2008/1/31,同業需檢附出團、住宿證明,併同報名文件寄至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政府將籌組評選小組,審核送審文件,並依旅客多寡遴選出前10名,最高可獲得新台幣20萬元的獎金及獎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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