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期|2011.05.03|記者:編輯部
旅遊業「營」在「稅」得好

本文摘自《旅行業實務與管理議題(上)》第二章第一節〈「代收」當營業額的危機 〉

台灣旅行社的經營實務,嚴格說來並無真正的專家,幾十年來的起落變遷,從業人員由業務員歷練起,不乏當上大飯店的總裁、有人開了大飯店、蓋了高爾夫球場、當選民意代表,甚或開了建設公司 …等,但很多人成功後卻絕口不提從事旅行業的當年勇,好像旅行業的經歷見不得人似的。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在籌委會主席彼得.尤伯羅思(Peter Victor Ueberroth)的規劃下,沒有政府奧援,又碰到蘇聯杯葛,首次以民間方式承辦奧運會,卻扭轉前幾屆奧運會巨額虧損的情況,當年以5 億美元低成本的投資,最後還獲利2.5億美元。本屆奧運會在投資上的成功成為一日後奧運會的楷模,彼得.尤伯羅思就是出身旅遊業,以商業手法完美的達成幾乎不可能的任務。

正視高營業額與信用擴張危機聰明選擇營所稅申報技巧

旅行業的人見多識廣、行萬里路讀萬卷書,不少成功的例子,但失敗的案例更多,幾家知名的大型躉售旅行社的隕落,如洋×、大×、長×、歐洲××、飛×等旅行社,當年也都是業界響叮噹的,箇中原委令人唏噓,非一般行業中人所能理解,實在值得我們深入的去探討。

每人心中一把尺,但尺度不一,台灣的旅行業到目前為止,除了報稅使用一樣的表格之外,沒有任何一家的財務報表是以相同的會計方式申報,專業的會計師不了解這行業,而大部分的旅行社老闆,都是業務、票務或導遊、領隊出身,雖說大都是大學商學院畢業,卻對一般財務觀念不強,其不懂帳、不理帳,甚至有不要帳。幾十年下來,絕大部分的旅行社做出來的帳都是賠錢或只賺很少的錢,不知是節稅還是逃稅?報稅用書面審核比查帳申報或藍色申報簡單,碰到補稅或罰稅,照繳就是了,有理、無理,反正跟稅務員也解釋不清,自己也搞不清。這一行進入門檻不高,競爭激烈,行業利潤本來就很微薄,但旅行業卻是蓬勃發展,前仆後繼,公司老闆並不好當,一般從業人員的固定薪資較低,但如果加上業績獎金及帶團的佣金小費等雜項收入,平均年收入其實不差,尤其是專業的導遊和領隊更是如此。

大量資金引發的信用擴張危機

雖說賺錢的旅行社不多,卻是過路財神,代收轉付進出的機票款、旅遊團費卻頗為大量,年營業額數億、數十億的業者比比皆是,且先收費後服務,銀行存款經常維持七、八位數以上的現金,碰到結付國外應付團費或BSP(註一)應付機票款,動輒數千萬或上億台幣,BSP月結兩次,規定甚嚴,稍有不足即造成航空旅遊業界震撼;且國外應付團費稍微拖延一兩個月也甚平常,累積的大量資金極易造成信用擴張的危機,有理財觀念的人很少會在銀行存放如此大量又沒有利息收入的存款,鮮少不做點其他投資,如果再貪圖高一點的轉投資利潤,大肆購買房地產、股票、外匯或其他風險性投資,遇到景氣反轉,投資失利或外幣匯兌異常損失等,動輒造成大型業者因此倒閉。

就像過去香港或現在中國大陸很多的大型業者,認為旅行社的錢不好賺,但現金流極為可貴,轉投資房地產、股票、餐廳或其他事業比較好賺,拿這個行業得來的現金轉做其他行業的風險性投資,運氣好的時候或是景氣好做什麼都對的時候,集團生意風光無比,真是羨煞人也,但也常看到行業中人起高樓,卻又樓塌了。

旅行社虛盈實虧不自知?

旅行社的營業額,到底是代收轉付的金額?還是代收減去代付的毛利才是營業額?經常各說各話,吹牛或是媒體報導的就用總額法,數字都大得嚇人,報稅的時候大都用淨額法,總額的6%~8%是毛利,扣掉費用及雜支之後的淨利,可能僅在1%~ 2%之間,甚至是虧錢。但因大家對營業額的迷失,及傳統以量制價的營業方式,也常造成旅行社虛盈實虧卻不自知的局面。賠錢生意是沒有人會做的,明知道虧錢,除非為了週轉,當然不會有人做,但因財務觀念的不足,疏忽基本費用的分攤,不知虧錢,還大量增產,做愈多、賠愈多的例子,在過去屢見不鮮。尤其還有惡性競爭,自己賠小錢,引導競爭對手賠大錢的惡例。

很多消費者認為,一次出國旅遊付了好幾萬,旅行社的利潤空間應該很驚人?不知從中賺了多少錢?加上偶有不知實情的新聞媒體,碰到吹牛的旅遊業者,常報導某某業者身價數十億,卻不知旅行業正確的營業額,不應以代收金額來衡量(銀行的營業額並不是以客戶進出的金額來算營業額),換言之,不應以代收轉付收據的總額計算,而是以代收轉付的差額計算營業額,即應以代收轉付的差額所開立以繳稅的發票總額來計算營業額;這兩種算法,其差別往往有十數倍之多,從中獲得的利潤,是不是足以承擔淡、旺季所有的開銷,值得深思。

現金流讓財團看上旅行業

旅行社進出的數字相當大,且大都是現金收入,常造成其他行業的覬覦,但因行業的特性,人極為難管,成本高且不易訓練,可靠的經理人才難以產生,過去大財團覬覦此行業的也頗多,願意替財團服務的旅行業從業人員當然要求高薪,相較成本即比一般中小型的旅行社高出許多,在集團內部的各事業單位,獲利往往屈居末位,大舉進軍旅行業後,才發覺此行業之難為,絕大多數財團投資的旅行社大都以鎩羽而歸收場。當前雖然不排除外國大型的旅行財團入台,但2000年之後,政府為了順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早以準國民的待遇開放外人投資旅行業,除了日本交通公社(簡稱JTB)本來就有自己的入境接待(Inbound)生意之外,似乎行業的景氣及競爭氛圍,仍是外資及財團難以跨越的障礙。

 

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結算申報方式

方式1:擴大書審,即為「擴大書面審核申報」
稽徵機關為節省稽徵成本及人力,對於合於下述條件之申報案,由稽徵機關採取書面審核方式,核定其稅額,不再調閱帳簿查帳,但得實施抽查帳務: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3千萬元以下。
◆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至規定純益率標準以上。(旅行業為8%)
◆如期繳清應納稅款者。

一般公司本身帳載之淨利率低於該行業標準,亦即雖然賺的比較少,或甚至虧本沒有賺錢,但仍然願意以該標準繳納所得稅,以省卻查帳之麻煩及查帳結果是否補稅之風險。多數旅行社沒辦法內外帳合一,書審為很多代客記帳業或逃避會計責任者所愛,反正繳稅的是公司股東,依現在兩稅合一已實施多年,繼續採用書審,如不是有特殊原因,股東受損的情形更為明顯。

方式2:查帳申報
所謂查帳,係指公司依據本身會計帳簿記載,將收入及各項成本、費用與損失填入所得稅申報書,並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調整成應課稅之所得額,再計算出應納稅額,據以申報納稅之一種方式。由於要不要繳稅、繳多少稅是公司自已填寫申報,因此除了申報之所得稅已達到財政部公佈之標準外,國稅局會抽取一定比率之公司,通知依規定時間提供帳簿、憑證及相關文件,由其查帳人員詳細審閱、核算,也就是一般所稱之「查帳申報」。

採用查帳方式申報,同時要降低被列選查核之風險,本身就是一種節稅,當然所採行的動作都需符合法令規定。其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稅簽)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不但降低查帳風險,又有專家負責與國稅局連繫、溝通,避免因不清楚稅法規定,喪失應有之權益。

正確的會計才有真正的節稅基礎,旅行業的會計和稅務本來就很單純,沒什麼玄虛,「查帳申報」簡易可行,藉由合法的稅務處理,求得稅負的合理化,依稅法規定配合減免措施,達到合法節稅的效果。

方式3:藍色申報,即為「簽證申報」
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辦理結算申報,並提出查帳報告,以供稽徵機關查核,稱之為「簽證申報」。稽徵機關對採用「簽證申報」公司之獎勵:
◆納稅義務人依規定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時,如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經營二個以上之營利事業(指獨資或合夥)均係藍色申報,其中有虧損者,得將核定之虧損,就核定之營利所得中減除(以同年期為限),以其餘額為所得額,但未依期限申報綜合所得者,則不得適用。
◆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者,業務上直接支付之交際應酬費用,其經取得確實單據者,得〈所得稅法〉第37條規定之較優惠限額,列為損失或費用。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並如期申報者,可將稅務機關核定之前五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試算暫繳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試算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暫繳稅額,不用依上年度應納稅額之1╱2繳納暫繳稅額,以減低公司資金壓力。

雖有如上之好處,但要向國稅局申請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並不容易。如果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亦可享受相同之優惠,因此大部分公司均採委由會計師查核簽證,同時享受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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