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旅奇社論》中曾分析,觀光署新任署長將接招的9大議題中,其中一項是觀光局近年積極推動的觀光圈政策,其課題在於「如何提高現有17個觀光圈角色與功能,與國際宣傳對接」,更進一步的說,許多觀光產業人員提出的問題是:「觀光圈未來的存與廢」。
觀光圈的概念,始於目的地行銷組織DMO(Destination Marketing Organization),最大關鍵在於整合區域內的百工百業,只要觀光相關都納入,透過盤點、整合、行銷,為在地創造經濟效益。DMO的風氣從過去的歐美席捲到亞洲日本等國,都創下相當不錯的效益,也因此「Tourism 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中「打造魅力景點」的區塊,便特別指出將設立觀光圈。自2020年年底推動以來,該政策已邁入3個年頭,並從過去7個風管處推動10個觀光圈,至今擴大到13個風管處打造出17個觀光圈。
然而觀光圈進程的持續推進下,許多問題也逐漸浮上檯面,包括1.觀光圈由原來從10個擴大到17個,隨著數量的增加,政府是否有固定匡列相關預算能長期經營;2.預算是否有效下放到觀光圈組織運作中;3.風管處扮演的角色是督導還是主導;4.觀光圈因為預算有限,在經費尚未發放前只能被動等待;5.觀光圈能否真正因地制宜,是否能真正成為協助地方行銷的角色;6.與地方政府、中央部會所屬單位能否真正密切合作。
從國際的DMO來看,較貼近台灣多數觀光圈型態的代表,莫過於北美首屈一指的葡萄酒、藝術、美食、目的地營銷組織─「The Napa Valley Tourism Improvement District」,成員從市府、在地商會、縣府監事會等公部門,到當地酒店、渡假村、精品旅館等住宿業者都囊括其中。為了持續行銷在地,住宿業者的營收部分之中將提撥相應比例到公積金中,整體預算則固定規劃部分資金用於行銷宣傳,共同促進該區域的旅遊產業。
日本DMO推動雖晚於全球,但因為政府的積極推動下,反而迅速形塑出數百個相關組織,規模從小到數個町,至橫跨數個縣市的DMO組織都有。關鍵的差異在於,日本DMO除了內閣的補助金外,還有中央各個部門提供相應資源,如連結瀨戶內周邊7個縣的「瀨戶內觀光推進機構」,除了會員的挹注外,還有因協助政府重點推廣而獲得相應的負擔金,多元的收入成為支撐著推廣機構持續向前邁進的力量。
對照國際的作法,以及台灣所面臨的問題,可以看出最大差異在於「觀光圈沒有真正落實角色與功能,且尚未長期經營,導致功能無法真正發揮」。
視線回到台灣,觀光圈作為政府在面對疫情侵襲所推動的因應政策之一,卻未將其視為長期性、常態性發展的必要型策略,不僅缺乏短、中、長期的發展計劃,也沒有針對該組織提供穩定的預算,更趨向一年一約的「發包型標案」模式,對於業者來說,有預算才作、被動等待政府的通知,整體效益也只能侷限於眼前。
真正作法應該是觀光局乃至於未來的觀光署,須編列常態性的固定預算,同時協助在地觀光圈組織開發新財源創造收入,使其有餘裕建立團隊、設置常駐性推廣人員、擁有自行標案能力創造額外營收,達到真正的永續經營,才能讓政府安心退場、交由地方運作,當地亦能真正活絡、帶動整體的觀光發展。
一個政策的實施,最擔憂的狀況除了執行一段時間後,突然嘎然而止、半途而廢,不僅讓既有的成果無法延續,過去所投入的種種資源、人力面臨煙消雲散的窘境;另一種則是執行者們無所適從、看不到未來的發展與計畫。觀光圈已經在台推動近3年,在主管機關將改制為署之餘,也應該針對觀光圈的未來進行審視,才能真正帶動台灣觀光朝善的方向循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