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期|2018.04.30|記者:劉喜臨
觀光研究院 喜臨開課
▲ 航班延誤經常造成消費者糾紛,西方國家為維持多數人的權益,以令人信賴的法律制度保護消費者,值得亞洲借鏡。

消費者權益掛帥下之 觀光產業生存之道

霸機、霸船事件時有所聞,今年1月,175名中國遊客 因不滿廉航被大雪延誤不飛,在日本成田機場大唱 中國國歌抗議;3月,又有中國遊客不滿郵輪因大霧被迫 滯留上海吳淞港口,而再次上演唱國歌「示威」。台灣則 是離島常常因霧鎖機場而上演拍桌叫罵的場景,「去馬祖 送關島3日」已成為無奈的自嘲。是天候不可抗力?是危 機處理能力不足?抑或是遊客教育與認知的應該精進?

在西方國家,為維持多數人的權益,積極排除阻礙及 不理性抗爭是解決霸機霸船的主要方式,但其背後,存在 著令人信賴的法律制度與消費者保護。而亞洲,尤其是華 人,富而好禮,常係以「情、理、法」的思維,而非西方 社會「法、理、情」的順位。難道沒有方式可以減緩遊客 的不滿?其實有的,請回歸到制度與管理:

1.場域資訊公開且透明

請注意,現在是資訊流時代,任何事情都攤在「網路 上」,航班延誤是氣候?是機械故障?是空服調度問題或是其他不可抗力?請第一時間告訴消費者,別讓消費自 己去猜、去網路找答案、道聽塗說及謠言散布,因為消 費者的不滿來自「資訊不明」、「一延再延」、「理由反 覆」。緊急事件SOP相信各公司都有,但指揮系統、發言系 統、前台人員訊息更新與面對消費者傳遞過程都仍有進步 空間。

2. 買賣契約適法且保障

旅行定型化契約規範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 係,政府應定期檢討,反映時代脈動與旅遊趨勢。再者要 落實稽查,避免業者規避簽約,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當 然在實務上,發現未簽約的原因是「不方便」,網際網路 時代,如何落實推動「電子化契約」才是保護消費者之 道。

3.保險產品合宜與多元

保險是保護消費者的第2道防線,也是業者避險的工 具,在旅遊「生命財產」保障上,政府已有明確規定與要 求尚無問題,但,足不足額?夠不夠意外事件的處理?不 怕一萬,只怕萬一,旅行業者應該要有避險的意識。相對 的,提供消費者自費投保的「旅遊不便」險種應更多元, 且就國內外的特性不同,給消費者選擇的機會。

4.消費市場認知與教育

郵輪是產品而非交通;郵輪觀光是體驗郵輪上的設施 與氛圍,目的地旅遊是次要;郵輪開不開船決定權在船長 (船公司),不在旅行社。消費者有這樣的認知嗎?雖然 郵輪到亞洲有截然不同的旅遊型態,但精神與邏輯是不變 的,旅行社在販售郵輪商品時亦應給予相對知能的告知。 期待消費者認知、政府法規保障與業者的自律能同步提升,才是台灣觀光產業發展之福。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教授(級)兼副校長劉喜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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