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將開放國際背包客入住,成功掀起一波熱議。
什麼!總統府是旅館?真的是「總統套房」!
上週觀光產業間最勁爆的話題:「總統府將開放國際背包客入住」,行銷創意公司大聲叫好;旅宿業者憂喜參半;網路社群二邊通殺再看風向;一般民眾觀感呢?在總統府、文化總會、交通部觀光局提出「創意行銷」,將總統府開放提供國際背包客入住,在媒體圈與產業界引起一片騷動。
從國際行銷的角度,這不失為一高招,總統府似乎是一個高不可攀的場域,卻能開大門迎進國際觀光客,這樣的思考,是否可以引發美國總統川普開放白宮讓全球背包客登記過夜一般。當然,這也代表著政府對觀光產業的重視,更是敞開大門對國際觀光招手。
相對的場景,對於旅宿業者而言,也造成兩派的意見。(以下摘自社群部分留言)
「這個有意思了,同時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丶旅行業管理規則及旅館業管理規則,這下交通部觀光局要怎麼處理?」
「搞不好柯文哲的台北市政府會取締蔡英文的總統府哩,那就好玩了…」
「政府部門都用免錢的公家資源來打擊民營需要自我投資經營還要被列管的業務,人民與企業到底要怎麼活下去呢?!」
「這個活動應該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如果這些背包客能利用他們的社群網路來宣傳台灣,這樣一來帶動更多的觀光客來台灣旅遊,那我們的旅行社、飯店、觀光旅遊相關業者受益想必會更多。」
依法論法,總統府留宿不特定對象,是否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旅宿業管理規則?當然,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應該在活動公布時一併釋疑本項行銷策略的法規立論基礎。從行銷角度觀之,總統府不採取收費方式,無營利行為,且對象明確(因為定額邀請20組已被選擇的對象),與發展觀光條例及旅館業管理規則之立法精神似乎並不相符。也就是說,這樣的行銷行為其實是不處罰的。
但是,旅宿業者極為憂心,因為在以往的案例中,例如:台北101在高樓留宿不特定對象、海生館透過活動讓小朋友與海洋生物共眠,這樣的創意行銷行為,對旅宿業者而言似乎侵犯其權益。難怪有業者說:「以後大家有樣學樣,購物店買滿額送"免費"住別人家1晚,違不違法?」。
就此事件來看,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觀察與省思:
1.依法論法:假如法規解釋對非旅宿業者且不特定對象有招攬之行為視為「創意行銷」,這當然對於旅館業管理規則是個衝擊,倘若這樣的一個行為不涉及收費是否就可免除其責?抑或是在旅館業管理規則的修訂上,可否能有更大的空間,讓未來的旅宿業者也有創新跟創意的作法?曾經在思考火車車廂是否可以作為旅宿?飛機機體是否可以作為旅宿?甚至現在很多用涵管、貨櫃屋、軍事碉堡等所做成後現代的旅宿設施,這些是否能夠更加多元與開放?曾經和旅宿業者討論過,他們不排斥創新,重點是大家在公平及一致的標準下來競爭,「公平合法競爭」是旅宿業者一貫的訴求與希望。
2.從行銷的角度觀察:其實旅宿業者也不用太緊張,因為這樣的行銷方式,是可引發國際媒體關注與台灣知名度,對台灣觀光整體發展而言是有相對的曝光度及話語權。這樣的活動偶爾為之無傷,雖是放煙火但也能引起討論,我們在國際間看到許多國家也有相當的創意表現,對台灣發展觀光也有一定的效果。所以旅宿業的好朋友們,也無須緊張,更無須擴大解釋,重點是在觀光主管機關,應在第一時間就給予說明,並給予旅宿業者與此行銷的聯結和鼓勵,更者應該協助旅宿業者在創新方面有更多的思考與空間。
難得看到政府最近幾波政策有個不錯的點子、行銷且頗接地氣,如:內政部職掌簡介,要給政府鼓掌,相對的,業者應該更敞開心胸來接納政府的一些措施與行為,「共好」就是這樣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