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許多地方並不一定合適大眾旅遊,就如同台北的「寶藏巖」,她接納的是深度的、藝術的、認同的,因此規劃上需要留下最原始的想像,而不是著重於景點發展思路。
寶藏巖,一個您可能熟悉又有點陌生的地方。您覺得寶藏巖是聚落?是景點?是廟宇?還是一個生活藝術村?假如它是一個景點您又希望它會是什麼樣的一個內容呢?
「巖」裡「藏」著的「寶」,這是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給自己下的定義。當我們細究這個區域,「寶藏巖」又稱寶藏巖觀音寺等名稱,位在繁華公館商圈後方汀州路三段230巷內,依靠著虎空小山坡而建,為福建泉州安溪移民的信仰中心,主奉觀音菩薩。1997/8/5由台北市政府公告指定「寶藏巖」為市定古蹟(維基百科),所以,寶藏巖就是座「廟宇」。假如談論「聚落」,這兒約4公頃範圍擁有面河背坡自然景緻與戰後違建眷村等人文特殊景觀,再加上其緊鄰各類交通運輸通道橫亙眼前之古今交錯氛圍,在2006年紐約時報將本聚落譽為台北最具特色的「景點」之一,與當時全世界第一高樓台北101並列。2011年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登錄寶藏巖聚落為「聚落」,由榮民、城鄉移民與都市原住民等社會弱勢族群,於都市邊緣山坡地上自力造屋的代表,有歷史的特色。具有這樣的「在地性」與「特殊性」,很容易地受到KOL的青睞,「景點」渾然天成,無需過多的矯飾。
上週參與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的景點督導考核行程,很幸運地又去了一次40年前曾經拜訪過的地方(指南宮)以及似曾相識卻又陌生的寶藏巖。在考核標準內及要求,共列有旅遊安全管理、設施維護管理、環境整潔美化、旅客服務、營業場所管理、友善穆斯林、外語服務、公共關係與社會責任等8大項、24小項。
是的!做為一個「景點」接待觀光客,它就必需要有這樣的格局及被督考。但是,當我第一步踏入寶藏巖時,我愛上她了,她就是生活、她就是台灣的底蘊,她呈現出台灣文化發展的內涵。好家在,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有腦袋,願意保護她、支持她。「國際藝術村」是她的目的名稱,駐點藝術家來了、經營團隊來了、社區有組織了、民眾生活有目標了、環境有感覺了,重點是:觀光客來了!
「到底希不希望觀光客進來?」我問的直接,團隊經理回答的無奈:「公部門投入的設施,當然被要求要開大門,我們駐村藝術家不願被訪視、住民生活空間不願被打擾,我們只能引導遊客在一定的區域內參觀」,「來的觀光客就是拍照、打卡,及一些些在地消費」。聽到這裡,我腦海中還是浮現那句老話:「不要到處都想要發展觀光」、「做好本業,觀光客自動會聚集過來」。但我想探討的是,這種非典型的「景點」一定要用一般化的考評標準來規範她嗎?當我參訪營運團隊「特別」規劃的「哺餵乳室」時,我茅塞頓開,懂了⋯⋯。當消防、衞生等係對於遊客安全的堅持,不能鬆,因為住民、藝術家也同樣地需要安全。但是,在現有環境限制下,一定要加設「無障礙設施」?一定要加「母嬰室」?一定要放「回收垃圾桶」?在如此藝術氛圍於大自然中哺育嬰兒應該會比關在房內好吧?這裡,並不合適大眾旅遊,她接納的是深度的、藝術的、認同的⋯您認為呢?
來走一趟,用有別於觀光客的視角,您就會知道我說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