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期|2019.07.16|記者:王政
來自10大業別、200公協會、40萬從業人員的共同呼籲

台灣觀光將邁向下個十年 觀光產業推出4大訴求期盼提升觀光產業能見度 確保政策穩定發展、觀光產業持續提升
建請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 廣設海外推廣機構、倍增行銷預算 制定觀光立國基本法 保障觀光產業不分區立委席次

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副教授 黃正聰

來自10大業別、200公協會、40萬從業人員的共同呼籲

行政院於2017年1月核定Toursim 2020,推動多元市場,迄今已有卓著的成果,尤其以新南向旅客3年來由142萬成長到243萬最為顯著。因此,行政院復於2018年11月推出擴大國旅計畫,鼓勵國人利用平日出遊,去年12月,一般旅館住房率成長10%,創下歷史新高。2019年以來施政成果陸續展現,1~5月的觀光客成長13.02%,全年來台旅客可望超過1,200萬,觀光外匯收入將超越4,500億。

在前述基礎下,觀光局刻正辦理Tourism 2030規劃,初步擬定目標「來台旅客至少2,000萬人次、國旅2.5億人次、產值達1.6兆」

對於政府願意制定具挑戰性的目標,觀光產業皆予以肯定。但觀光產業涉及數十萬家庭的生計,並能帶動偏鄉發展、促進青年返鄉,為確保前述政策目標如期達成,經各產業公協會意見領袖決議,提出下列政策主張,希望下一任政府領導人能具體承諾。

1.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並成立北、中、南、東分署。

整合各區之機關及地方政府,推動分區旅遊,讓發展觀光的利益擴及全台各縣鄉。

2.廣設海外推廣機構,倍增行銷預算。

觀光產值達8千億,但國際行銷預算僅約20億,因此產業主張:海外推廣機構的數量及預算都應大幅增加,確保2,000萬旅客目標早日達成。

3.制定「觀光立國基本法」,以凝聚朝野共識,不因政黨輪替、閣揆更迭而有變動。

主要內容包括:「觀光發展基金法制化」、「海外推廣機構行政法人化」、增加「政策研究及人才培育機構」、規範國人及各部會應配合事項以促進「國內旅遊發展」,擴大平日旅遊。

4.保障觀光產業不分區立委席次,協助法規調適。

觀光發展事涉跨部會,如外交部(簽證)、移民署、陸委會(陸客)、教育部(教育旅行)、體育署(運動賽事)、文化部(文創影視)、衛福部(醫美觀光)、經濟部(會展、商圈、購物退稅)、農委會(休閒農業)、人事總處(國旅卡)。觀光事業管理權責亦分散在各部會,如勞工、環保、建管消防(如無障礙客房)、稅賦。觀光局是政府3級機關,協調層級低,除行政院設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外,另需有不分區觀光立委及區域立委協力,在立院各委員會協調管理法規之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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