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12╱20在新竹、台北、台中、高雄 連續舉辦4場「2020旅創佳績說明會」 力拚2022年加盟門市破百家里程碑
尋求與特殊主題商品合作 具有高度專業、高端或小眾的商品 為旅客提供更加精緻且多樣化的選擇 提升平台產品多元性
旅天下品牌概念為「行走天下」(U plan travel),以推動整合性旅遊平台為長期目標,朝「通路加盟」和「產品加盟」雙軸線發展,在通路加盟方面,透過完整產品線和有利的價格優勢,協助加盟商擴展業務範疇,吸引許多同業加入。
近年來消費者購買自由行行程的比例逐年增加,越來越多旅客出國時除了考量預算,也重視旅遊品質。有鑑於此,雄獅集團以行走天下的旅遊意象,為自己尋一個目的地的概念正式成立第2品牌「旅天下」。自成立以來搭配飛航台灣的外籍航空公司及低成本航空公司,規劃而成特色行程商品,包括團體旅遊半自助旅遊和自由行的行程,更致力於客製化包團服務。補足了雄獅旅遊過去比較少接觸的產品面向,讓雄獅+雙獅(旅天下)雙獅聯手之下,針對不同旅客需求,精準銷售、各個擊破。
旅天下總經理李嘉寅表示,旅天下於2017年啟動門市加盟計畫,挾有豐厚的加盟通路資源,以及善於靈活運用多家航空資源包裝具特色和競爭力的產品,並加強與產品供應商的合作,藉此整合全台區域型旅行社。而「旅天下」品牌名稱為大家所有,共同經營形象,不像其他小型旅行社,將客人託付給大型旅行社,也只能使用該公司名義出團,久而久之讓客人有流失的可能。為了扭轉小型旅行社的轉型困境,旅天下於12╱17~12╱20,在新竹、台北、台中、高雄,連續舉辦4場「2020旅創佳績說明會」,邀請同業蒞臨參加,內容包括「通路加盟」和「產品加盟」,並介紹集團資源與特色產品,到場旅行社場場爆滿,顯示旅天下階段性任務相當成功。
▲(左1)旅天下資深經理許哲郎、(左5起)旅天下總經理李嘉寅、行銷部資深副理徐堅銘,與行銷團隊、通路加盟團隊合影。
▲(左1)旅天下產品部副理錢奕樵、(左4起)旅天下總經理李嘉寅、批售部經理陳瑜琪,與批售團隊合影。
千里馬也需要伯樂 好的旅行社也要好的通路
2017年旅天下擁有3家加盟店,2019年突破30家加盟店,3年內10倍成長,預計在2020年達50家,2022年超越百家的願景。李嘉寅指出,2019年初就曾表示年底突破30家的願景,更在期限內達標,而展望百家,並不代表是100家旅行社的加盟,像是目前就有2家旅行社已經拓展2店,也有旅行社計畫未來4家店的藍圖,代表旅天下品牌知名度越來越高、效益扶搖直上。目前旅天下的營業額也有30億的好成績,且利潤將會不斷擴大。
正所謂千里馬也需要伯樂,加入的旅行社都是深耕地方許久,靠著過去的人脈與口碑行銷,屹立在各大小城鎮之中,雖然有很強的業務招攬能力,但缺乏品牌光環加持,無法進一步擴展業務範疇。舉例來說,台中勤美加盟店—展揚旅行社,善於客製化包裝商品,但卻沒有優異的資源整合系統,讓產品報價更加迅速,有了旅天下強大的資源當後盾之下,報價生產線快、成交量也盤旋而上,門市經營的模式,也增加過去鮮有的散客新客源,促使2店有機會在黎明路上的外交部落點,藉此吸引辦理簽證護照的旅客。
旅天下風光背後的辛酸 連鎖經營4大要件要一致
然而看似風光的表面,背後也有不為人知的辛苦與付出。李嘉寅強調,旅天下成立之初正值復興航空停航的課題,原本一步一步建立的客源一夕之間無所適從,好在在台虎的資源支援之下,讓旅天下漸漸步入軌道,旅天下也不辜負期望,在2018年獲得台灣虎航全年度銷售No.1。
而另一個課題則是「首家加盟商解約」的信心摧毀,也讓總部檢討是否要繼續「通路加盟」的計畫,李嘉寅表示,連鎖經營4大一致要件:1.企業識別一致:包裝、文宣、名片、裝潢、2.管理制度一致:標準化經營管理制度、3.商品服務一致:陳列、促銷、標價、4.經營理念一致:文化精神、價值、觀念。如果無法認同與接受管理,合作下去只會讓彼此更痛苦,自從有相關經驗後,李嘉寅總是會帶著加盟商去其他家加盟旅行社實際走訪瞭解,讓加盟商能清楚了解加盟的優缺點,不以老王賣瓜的方式,真正讓加盟商接觸現營旅行社狀況,自行評估是否合適,公開透明的操作方式,也贏得越來越多旅行社的詢問與加入。
2020力推「產品加盟」互蒙其利、招攬多元客群
為了提供市場更全方位的商品需求,旅天下自門市加盟之後,第二階段的「產品加盟」計畫也於今年8月正式上線,整合加盟商的專業脈絡與旅天下銷售通路,與同業資源共享,一同擴展更多客源。首波合作業者包括專營北美和中南美旅遊的業者「樂遊人leyo」與擅長操作太平洋小島旅遊的業者「環洋旅行社」,精選各種特色主題旅遊產品在旅天下平台上架,希望透過產品加盟商的專業脈絡,並整合旅天下的多元銷售通路,一起互蒙其利、招攬多元客群。歡迎有特殊產品的業者一起洽談。
★號召各地同業加入旅天下
★提供最專業產銷後台、服務
★成為同業最信賴的夥伴
★同業產品於旅天下曝光
★整合行銷、創造規模效益
旅天下加盟型態
連鎖總部與加盟者以訂定契約的方式建立連鎖加盟關係;總部提供商品、商標、經營技術及教育訓練給加盟者,每一位加盟者則提供相同的商品及服務給客戶。
★經營本質
(1) 店面所有權歸【加盟者】所有。
(2) 決策管理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條件
(1) 加盟者條件:選擇在地經營俱實力及口碑的甲種旅行社業者,並能與總部經營理念一致。
(2) 店址條件:限定實體店面(1樓),非一線街道雙方合意之地點。
(3) 設備條件:由總部協助提供門店設計(含店內擺飾),費用(成本)由加盟者負擔。
(4) 資金條件:加盟者支付給總部的資金包括「加盟金」、「履約保證金」。
註:目前免加盟金與保證金
★優點
(1) 各加盟店能充分發揮效益。
(2) 可兼顧服務品質與拓點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