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期|2016.04.11|記者:趙意雯
台灣國際郵輪協會致力推動國際郵輪旅遊定型化契約
為加強導遊、領隊對郵輪法規的了解,並對未來可能遇上的狀況有所因應與了解,台灣國際郵輪協會於2016年6梯次的「郵輪導遊領隊教育訓練」課程中,特聘金牌講師―台灣海洋大學助理教授林谷蓉講授《海洋觀光遊憩與郵輪法規》。為求兼顧理論與實務,林谷蓉與台灣國際郵輪協會與麗星郵輪,商討郵輪旅遊產業的相關案例與法規,以及定型化契約相關議題。透過產學界不斷的討論,希冀促成郵輪遊憩定型化契約成形,減少郵輪旅遊的消費爭議,創造政府、業者與消費者3贏局面。

(左起)台灣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林谷蓉、台灣國際郵輪協會理事長吳勛豐。

協會理事長吳勛豐、海大教授林谷蓉、麗星郵輪 總經理盧冠群、協會法學菁英 討論旅客問題個案處理

產學界交流 台灣國際郵輪協會協助保障消費者權益 敦請政府制定國際郵輪定型化契約

根據國際郵輪協會(CLIA)發布的《2016郵輪產業展望》,報告中預測2016年將有2,400萬郵輪旅客,相較於2006年1,500萬郵輪旅客人次,成長幅度驚人。因應郵輪產業在亞洲地區的蓬勃發展,台灣國際郵輪協會(ICCT)特別規劃郵輪導遊領隊教育訓練課程,以提升郵輪接待品質。
 
麗星郵輪提供個案處理經驗
導遊領隊教育訓練結合理論實務
 
台灣國際郵輪協會理事長吳勛豐表示,協會的成立背負著重大的社會責任,希冀培養出專業郵輪導遊和領隊人才,敦請政府制定有關國際郵輪旅遊定型化契約等任務,提升郵輪旅遊品質,保障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林谷蓉受邀至協會授課,在2016年開設的「郵輪導遊領隊教育訓練」課程中,講授《海洋觀光遊憩與郵輪法規》,除了教授理論以外,為了讓學員對於未來工作實務上可能遇到的
狀況有所了解,特別與麗星郵輪台灣區總經理盧冠群,討論消費者爭議個案與危機實務處理,正視郵輪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吳勛豐指出,「麗星郵輪來台經營已10多年,身為亞太地區的領導船隊,多年來對於消費者個案及危機實務處理的經驗值,值得借鏡。」盧冠群表示,若遭逢不可抗力之因素,船公司有權更改行程或航線,但台灣消費者往往在事發時無法接受業者的安排而引發爭端。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郵輪行程更動
提早告知遊客並給予完善配套方案
 
以郵輪夏季出海最常碰到的颱風來襲為例,麗星郵輪約在1週前颱風形成時即開始留意中央氣象局的預報,追蹤其發展路徑。盧冠群強調,麗星會在完整的資訊下作出最佳判斷。麗星郵輪船長早已累積足夠經驗,近2年又添購新的氣象資訊設備,判讀準確度更為提高。隨著出船的經驗值增加,發生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正常出航,在安全考量下不得不做出的決定,麗星都會儘早通知客人。過去可能遲至6小時前才能通知旅客行程有所更動,如今則可提前在24小時前知會旅客。
 
麗星郵輪遇到無法入港的情況時,處理方式是給付客人合理的補償,未完成的行程按照一定比率退費及補償。盧冠群提到,遊客往往將郵輪視為單純的交通工具,行程未完成便希望全額退費。然而,對郵輪公司而言,遊客從登船開始就屬行程的一部份,即使還未進港,也已開始享用船上的餐飲、秀場娛樂、設施服務。針對兩方之間的認知差距,林谷蓉教授認為,未來應該要教育消費者,建立正確觀念。
 
制定郵輪定型化契約至關重要
保障權益 減少爭議 創造3贏
 
為了對郵輪相關法規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未來也能對學員傳授相關知識,林谷蓉也特別向台灣國際郵輪協會法規委員會召集人王明仁、研究發展委員會召集人何顯騏探討相關問題。
 
何顯騏指出,郵輪旅遊投訴案件呈現上升趨勢,與其獨特營運模式有關。由於目前台灣的郵輪旅遊採分銷方世,即由旅行社包船,再與第3方機構進行分銷,因運營郵輪的大多為外籍公司,所以買賣雙方的合作須遵循郵輪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而旅行社與遊客簽署的合約則要遵循台灣的法律法規,形成監管不協調現象,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大多只能投訴旅行社,而無法投訴郵輪公司。
 
何顯騏補充說明,之前發生爭議事件時,交通部觀光局成立應變小組,照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基隆市政府消保官、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事務大隊、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基隆商港安檢所、船務代理業及旅遊業者,未來還會加入台灣國際郵輪協會,共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王明仁表示,台灣國際郵輪協會在努力推廣國際郵輪旅遊活動之外,也協助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敦請政府制定有關國際郵輪定型化契約的動作從未間斷,有關郵輪遊憩的定型化契約已在彙整中,目前已近最後討論、修正階段。
 
吳勛豐總結,目前台灣現行法規與國際郵輪規定仍有落差,加上民眾對於郵輪旅遊的了解不足,容易衍生消費爭議問題。因此,台灣國際郵輪協會將協助政府推動適切的郵輪旅遊保險,並與觀光局、航港局等相關單位商議合宜法規。另外,也必須建立消費者在郵輪旅遊方面的正確觀念,減少郵輪旅遊的消費爭議,創造政府、業者與消費者3贏局面。
 
 
▲(左起)台灣國際郵輪協會理事長吳勛豐、麗星郵輪台灣區總經理盧冠群、台灣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林谷蓉。

▲(左起)台灣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林谷蓉、台灣國際郵輪協會理事長吳勛豐、法規委員會召集人王明仁、研究發展委員會召集人何顯騏,共同研討未來應在教育訓練課程中傳授的郵輪旅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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