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產業補助辦法登場 交通部積極提供各項補救、振興方案期盼帶領業者共度疫情難關
觀光局加速處理轉型培訓實施要點 旅行業補助相關營運損失登場 請旅行業者儘速申請
(左起)交通部部長林佳龍、交通部觀光局局長周永暉。
了解到產業受到疫情的影響,使得許多企業都面臨生存危機,交通部特別推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期盼能在政府的協助下,讓產業共度難關。
此次特別條例適用對象包括:1.汽車運輸業、鐵路運輸業;2.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觀光遊樂業;3.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航空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4.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國際郵輪在台承攬業者、國際郵輪業者及港口棧埠作業業者。會,自2020/2/21起補貼其辦理短期專案輔導培訓,每次補貼最多以新臺幣300萬元為限,為期6個月。5.計程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於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牌照有案者,每輛每月以補貼500公升汽(柴)油或液化石油氣為上限,每公升補貼新臺幣4元,為期6個月;補貼油量額度未於當月份用罄者,得延長至2020/12/31前使用。6.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及民營鐵路運輸業,補貼其配合執行防疫措施需要所採購之防疫物資費用。
觀光產業補助辦法登場
觀光產業
交通部針對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觀光遊樂業、民用航空運輸業、政府機關、觀光產業公協會及觀光相關產業之紓困、補貼、振興項目如下:
1.補貼觀光旅館業、旅館業之必要營運負擔。2.補助國內團體旅遊、自由行住宿及觀光遊樂業入園優惠。3.補助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觀光遊樂業及其他觀光產業公協會等辦理跨縣市區域合作觀光拓源轉型、產業媒合及行銷。4.補助地方政府依季節、地方特有觀光元素、民俗慶典、景點等,規劃具在地特色之活動。5.辦理溫泉區全面體檢、補助業者改善軟硬體設施及提升品牌形象。6.針對受疫情影響來台旅客減少之國外市場擴大行銷。7.獎助地方政府與觀光產業公協會等提出深化台灣觀光品質並結合各區域在地旅遊資源及特色之國際化旅遊產品。8.辦理國際旅客入境獎勵措施,補助民用航空運輸業與旅行業之境外包機、境外旅遊團及擴大獎助全球市場來台優質行程。9.補助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設置旅客友善設施、無障礙客房、通用化設施及加入交通部觀光局台灣旅宿網訂房功能等相關軟硬體費用。10.補助觀光遊樂業投資新設施、設備重置、獎勵創新服務及數位提升。11.推動觀光智慧化轉型,補助民間團體以數位化方式推廣觀光活動、辦理數位加值體驗及觀光影音資料庫建置。
汽車運輸業與鐵路運輸業
交通部針對汽車運輸業與鐵路運輸業之紓困、補貼項目及基準如下:
1.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自2020/1/1~同年12/31止,補貼其汽車燃料使用費50%;遊覽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自2020/10/1~同年12/31止,補貼其汽車燃料使用費50%。2.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補貼其2020年使用牌照稅50%。3.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及計程車客運業於本辦法發布日前已辦理之營業車輛融資或其貸款,主管機關得就承貸之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金融機構辦理展延期間之利息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1年,於預算額度內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4.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小客車租賃業商業同業公會、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及相關工協會,自2020/2/21起補貼其辦理短期專案輔導培訓,每次補貼最多以新臺幣300萬元為限,為期6個月。5. 計程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於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牌照有案者,每輛每月以補貼500公升汽(柴)油或液化石油氣為上限,每公升補貼新臺幣4元,為期6個月;補貼油量額度未於當月份用罄者,得延長至2020/12/31前使用。6.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及民營鐵路運輸業,補貼其配合執行防疫措施需要所採購之防疫物資費用。
郵輪業
在台承攬國際郵輪之旅行業、國際郵輪業者與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之紓困、補貼、振興項目及基準如下:
1.獎助國際郵輪在台承攬旅行業操作複合母港航線。2.國際郵輪業者因營業需要於我國准許靠泊日起至2021/6/30止,給予到港船舶其應繳碼頭碇泊費50%補貼。3.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之承租業者(免稅商店、郵輪商業廣告、郵輪旅客服務業務),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國際郵輪禁止靠泊港口之日起,給予9個月全額場地租金補貼。
航空運輸業相關
交通部針對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與航空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提出補貼項目。以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為例:
1.國內航班:依業者所在航空站客運量與前1年同1月份客運量相較之減少幅度,補貼其降落費、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自2020/2/1起,為期1年;其補貼百分比=100%-〔(本年同1月份客運量÷前1年同1月份客運量)×100%〕。2.國際及兩岸航班:依業者所在航空站客運量與前1年同1月份客運量相較之減少幅度,補貼其降落費、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飛機修護棚廠使用費,自2020/2/1起,為期1年;其補貼百分比=100%-〔(本年同1月份客運量÷前1年同1月份客運量)×100%〕。
*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航空站內商業服務設施等請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備註
*本辦法所定利息補貼,與其他機關所定補貼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本辦法所定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團體執行。*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本辦法相關貸款及信用保證,應確實依授信及信用保證相關規定辦理;如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損失,民營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之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及財務責任,公營金融機構之各級承辦人員得依審計法第77條第1款規定免除一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免除予以糾正之處置。
觀光局通過21個公協會申請專案
交通部觀光局配合交通部於3/9修正發布「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受理公協會申請案件,已分別於3/12、15、17召開3次審查會議,總計審查25案,通過21案,預計培訓4,204人,包含旅行業8案、導遊及領隊人員6案、旅宿業5案及其他公協會2案,補助金額總計逾6,200萬元。觀光局就公協會所送轉型培訓專案採隨到隨審制,希望加速提供觀光產業人員轉型培訓機會,協助業者紓困。
另外,經審核通過之轉型培訓計畫,觀光局將於每週五下午3時將公告於該局行政資訊網人才培訓專區,以利業者及參訓人員報名,而為協助公協會加速提出申請計劃書,觀光局已擬定計劃書範本供公協會參考,並已同步公告於前述專區,俾利公協會利用提出申請。此次人才培訓方案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十分重視,希望加速實施,觀光局依本要點即到即審全力協助觀光相關產業度過瓶頸階段,同時促進產業人才轉型升級。
因應疫情已核定協助旅行業補助相關營運損失 請旅行業者儘速申請
交通部觀光局執行觀光紓困方案,包含營運損失救濟面的「旅行業接待大陸旅行團提前離境補助措施」、「旅行業停止出入團補助」及「入境旅行社紓困補助」及營運支持面的「協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融資周轉貸款協助及利息補貼」,受理觀光產業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截至3/16止,審查情形如下:
1.「因應防疫執行旅行業接待大陸觀光團提前離境補助」項目,2/29已截止申請,計有24家旅行社、58團次提出申請,截至3/16止,已核定撥付42團次,核撥率已超過7成,預計於3月底前全數核撥完畢。2.「旅行業停止出入團補助」項目,已受理278家旅行社提出1,044團申請。3.「入境旅行社紓困補助」項目,已受理44家旅行社提出292團申請。4.「協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融資周轉貸款協助及利息補貼」項目,已有43件申貸成功案件,融資貸款金額總計新臺幣3億9,650萬元。
觀光局是各部會中最早針對產業紓困發布貸款要點的機關,為讓各銀行能積極協助觀光產業,除已於3/4邀集旅行業、旅館業及觀光遊樂業辦理說明會,並於3/6再次發文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強調政府雨天不收傘的精神,希各銀行能積極協助各貸款申請案件。有取得融資需求的觀光產業,皆可向各金融機構授信窗口申辦。至有關觀光產業紓困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業者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觀光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專區查詢下載。
交通部拍板!再投入100億紓困觀光「救命錢直接發」給旅行社員工
目前交通部的紓困2.0草案,除了把資源投資在人才、並減輕雇主人事成本的「人才培訓」方案,擬依實際申請情形加碼之外,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指示,目前觀光及旅館業已經在加護病房,「要先急救、再談治療」,補助的錢不能再等,也不宜再想一些不接地氣的名目,因此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相關單位,研議「救命錢、直接發」的方案。
根據草案規劃,初步將針對3,000家旅行社及4萬名員工,直接發給補助款做為救命錢;另外,旅館業者及其員工、以及合法民宿,也擬比照旅行社的模式辦理直接補助。補助擬先訂基本額度,再依員工人數及營運規模的級距增加,但相關措施仍待進一步研商。
此外,近期因旅遊警示提升及出國禁令,衍生不少旅行團停止出團的消費糾紛,林佳龍接獲許多業者及消費者的投訴及陳情。粗估1~4月因疫情停團,全台約100萬人次,據轉述,林佳龍指示,取消出團的消費者及業者,雙方都身心俱疲、心情很差,為了減輕處理消費糾紛的成本,手續費的問題,也一併研議由政府補貼,初步估計大約需要3億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