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期|2007.11.28|記者:編輯部
品保協會 活力旺

新聘顧問就任 理事長林進榮頒聘書

品保協會第7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通過邀聘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陳信豪先生為會務顧問總召集人,並聘請全聯會創會名譽理事長曾盛海、全聯會監事主席張玉林擔任榮譽顧問,希望參考各顧問專業資深的經歷為智庫,借重其豐富的經驗協助品保會務更為精進發展,為會員旅行社圖謀更寬闊之願景。品保協會理事長林進榮更是親赴各顧問的公司致贈聘書,表達誠摯之意。

網際網路委員會   提供全方位服務

品保協會網際網路委員會主委吳佳怡特於12/19舉辦委員會議,重點:出團情報機制測試使用檢討與相關評估、品保資料庫系統相關了解、旅行業供應商資源交流平台建置續議、消費者申訴系統建置、委員會專案報告分享、網站框架與功能規劃。
其中,「旅行業供應商資源交流平台建置續議」特別是為同業在品保協會的網站上建構專屬網頁,期望提供同業每年索取飯店報價更加便利,並提供下載功能,免除同業各自撥打大量電話詢問房價等資訊,為同業節省共同成本;網際網路委員會為了建制此一平台,特地找尋網路系統平台供應商出席此次會議,並就技術面的相關問題進行討論,目前網際網路委員會有多項計畫進行中,經費需求也相對必要,因此未來將積極向品保協會爭取網際網路委員會所需要的經費,以達成為消費者、同業服務的目的。

▲(前排左起)品保協會網際網路委員會副主委林嘉賢、旅奇雙週刊社長何昭璋、品保協會副理事長黃文桂、品保協會網際網路委員會主任委員吳佳怡、副主委葉正吉;(後排左起)品保協會網際網路委員會委員施惟中、品保協會網際網路委員會委員顏瑞棋、陳貽斌、呂威德、張至勇、曾秋龍、陳建鼎。

開闢法規課程   講解旅遊糾紛實務

品保協會旅遊糾紛實務課程邀請交通部觀光局副組長周世安到場說明,本次會議就:民法債編第八節之一旅遊條文、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記載事項、國外/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進行說明,課程時間長達一天,秘書長陳怡全則為同業講解後半部的課程。
陳怡全表示,開闢法規課程的目的是因為台灣民主意識及教育水準提升,消費者對於法規的認識往往快速且深入,相較於忙碌的旅遊同業有較多的學習法規的機會,因此,品保協會為了增加同業在旅遊法規相關知識的提升,避免消費者無理的要求,特別召開法規課程,並邀請同業參加。對同業而言,具有相關旅遊法律知識不但可以保障自身權益,更能清楚自身應該旅行的義務,對消費者及同業都是兩相受益的做法。

▲(前排左3)品保協會秘書長陳怡全為旅行同業講述旅遊糾紛課程,提供同業相關旅遊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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