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聞會11月例會特別邀請到知名律師薛松雨,以「一加一未必等於二∼簡介法學概念數則」為題舉辦講座,薛松雨曾擔任台北、桃園以及金門地方法院法官以及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庭長、士林地方法院襄閱庭長等司法職,並曾於各相關單位單位舉辦訓練所講座,經手多件知名訴訟案,現場同業出席十分踴躍。
薛松雨在演講中指出,法律之首要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其次始在求取公平正義,正所謂「惡法亦法」,因此一旦訴諸法律,往往最後結果也是未能盡如人意且勞心傷財,因此他也呼籲平常在生活就要具備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並爭取自身的權益,方能追求「無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