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期|2010.07.19|記者:編輯部
攜菸酒進香港新規定
文字提供>香港旅遊發展局

8╱1起香煙只准19支

關於攜帶香煙進港的免稅優惠,香港海關於8月1日起實施新規定,從原來可以帶60支香菸更改為只能帶「19支」,酒的部分則不變。香港旅遊發展局煩請同業廣為週知,讓台灣旅客訪港時能多加注意,否則被海關查到,可能會遭檢控!主要如下:

香港新免稅優惠(2010年8月1日起生效)

【飲用酒類】
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持香港身分證的旅客,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

【煙草】
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下列煙草產品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19支香煙;或
*1支雪茄,如多於1支雪茄,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或
*25克其他製成煙草。

香港現行免稅優惠(有效至2010年7月31日)

入境旅客可享有的免稅優惠如下:
*1升在攝氏20℃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以及
* 60支香煙或15支雪茄或75克其他製成煙草。

本網站報導之旅遊產品價格,屬於旅遊同業躉售營銷建議,不具旅行社資格之直客消費者,恕無法以該價購買,請另洽各業者直客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