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台灣開放陸客來台前,主管機關與觀光產業研擬了對策,預先做好品質管控。管考系統就是其中一道機制,陸客赴台前組團社必須先登入系統,輸入入境日期、赴台旅遊安排行程、餐食地點、住宿地點、遊覽車車號、司機姓名、導遊姓名、組團社、接待社、赴台旅客名單等,再由觀光局專人評估審查,才能到移民署申請送件,確實做到品質事先控管。
同時,為了保障台灣旅行社之接待權益,也做了「5年條款」,任何接待旅行社皆須達5年資格;限制使用10年內車齡之合法遊覽車;聘請合格司機、領隊與導遊;入住經觀光局評鑑合格之旅館。以上種種都在基本門檻做了防堵,確保迎接陸客機制順暢。
遊台購物保障機制健全整體滿意帶動觀光產值
上述所為先行保障了來台觀光陸客的行程安全,而為了進一步鼓勵購物,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接受觀光局委託建立「品保購物保障機制」,並對商家進行認證與約束。一般而言,台灣消費鑑賞期為7天,在友好機制下讓陸客購物保障調整為30天,並享有「不二價」、「標示明細」、「30天內100%退費」等保障措施。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曾盛海指出,在品保協會調解的申訴案件中多年來僅127件,其中合解了118件,調處不成者僅9件,主因在於購買時效已逾30天,另為物品配戴使用過,無法成功調解,以上皆為特殊因素,所以整體而言,比例相當低。
曾盛海表示購物是旅遊要項之一,目前陸客遊台行程,安排購物點數量遵照觀光局「不超過總夜數」的規定,消費行為更是尊重消費者意願,不可強迫。他強調台灣對於陸客來台的安全保障與品質維護投注極大心力,雖然仍有意外或糾紛發生,但屬於零星個案,並非整體品質出問題。
優質團行程審查5月全面上路
為了讓來台大陸觀光團享有更高品質的旅遊體驗,並鼓勵旅行業提供高檔次服務接待,觀光局近期將發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針對大陸觀光團優質行程之團膳、住宿、交通、購物點及行程安排設定門檻標準,凡屬優質行程之團體將優先核發入台證。要件如下:
★交通: 團體每日行程不得超過12小時、接待車輛每日行駛里程不得超過250公里(容許誤差10公里以內),旅行業須提供租車契約,載明車資、接待車輛應裝設GPS行車軌跡紀錄器。
★餐飲: 每人每日午、晚餐合計應達新臺幣500元以上,或全程半數以上於觀光局評選之台灣團餐特色餐廳用午餐或晚餐。
★住宿: 全程總夜數3分之1以上應住宿於星級旅館,如8天7夜環島行程至少3夜住宿星級旅館。
★購物: 全程未指定購物商店(可安排自由購物),或購物商店總數不得超過全程總夜數,其中屬高單價類別(珠寶玉石類、精品百貨類)購物商店僅得安排1站,如為環島行程,得於花東地區再增加1站。
★行程: 區域旅遊、主題旅遊,或最近3年獲得旅行業評選為金質旅遊等行程之一。優質行程審查作業分為2階段:第1階段為旅遊產品人工審查,由接待業之旅行者提供行程名稱、旅遊內容及租車契約等資訊,經觀光局審查通過後,即核發優質行程代碼;第2階段透過系統審查,由接待之旅行業者逐團於移民署辦證系統輸入優質行程代碼,經系統檢核通過後,即由移民署優先發證。另外,為了落實管理,旅行業如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調降優質行程之旅遊內容品質,將停止其申請優質行程審查之送件資格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