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期|2009.05.04|記者:蔣德誼
觀光局 推動旅館星級評鑑制度
圖片提供>各旅館 作為旅遊行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觀光旅館對於旅遊業而言不僅是有著切身的需求,對於旅客的旅遊整體觀感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力。而為了與國際制度接軌,觀光局也正積極推動星級旅館的評鑑制度,同時也輔導星級旅館走向本土或國際連鎖品牌。

與國際標準一致 旅客選擇更便利

目前台灣的旅館劃分為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一般旅館以及民宿4大類,然而此種分級標準和國際慣用的星級旅館評鑑制度不同,對於國際旅客而言難以判定旅館等級標準。觀光局營業組觀光旅館科科長林燕美表示,旅館等級代表旅館所提供服務之品質及其市場定位,同時可區隔市場行銷,提供不同需求消費者選擇旅館的依據。

二階段評選 輔導加入連鎖品牌

根據觀光局公布的「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規定,評鑑作業將由觀光局委外的民間團體負責執行,評鑑結果以5個星級識別。評鑑方式分「建築設備」與「服務品質」兩階段,總分1,000分,要取得4星級以上標識,必須參加兩階段評鑑,且累積分數達到600分以上水準。

其中,通過第一階段「建築設備」評鑑的旅館,最高(301∼600分)可取得3星級標識,同時通過3星級資格者,才有資格決定是否繼續參加第二階段「服務品質」評鑑,以進一步取得4∼5星級認證,若參加第二階段評鑑後兩階段總分不到600分,仍核給3星級。

「觀光拔尖計畫」積極推動旅館改造

此一評鑑非強制性,且只有領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的旅館才能參加評鑑。每次發給星級評鑑標識的效期為3年,期滿必須再次接受評鑑。早在2002年左右便開始推動的星級評鑑制度,預計在今年4月將可望開始受理申請評鑑,首次評鑑費用則將由觀光局全額支付。

星級旅館評鑑制度隸屬於行政院頒佈的「觀光拔尖計畫」,在此一計畫中與旅館業相關者還包括有民宿認證計畫、輔導星級旅館加入國際或本土品牌連鎖旅館計畫,以及補助觀光旅館業附設大型宴會場館營運計畫等。針對一般旅館部分,觀光局近年來則積極推動老舊旅館改造,提昇一般旅館品質,自2004∼2008年共輔導約256家旅館,約15,000間客房改善設施。在「拔尖計畫」中並訂定在2012年達到10個國際知名連鎖飯店品牌進駐台灣的目標。

1. 觀光局積極推動星級評鑑制度,讓旅館等級區隔更為明確。(圖片提供>日月潭雲品酒店)
2. 透過旅館改造計畫,賦予老飯店煥然一新的風貌。(圖片提供>丹迪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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