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期|2012.07.02|記者:編輯部
兩岸旅遊 探討現狀 展望未來
海旅會旅遊質監交流團首度訪台,正式地拜會觀光局、台灣旅遊業品質保障協會、台灣旅行商業公會總會等相關單位接觸,搭建雙方溝通及合作橋樑。7╱4海旅會旅遊監督質量交流團暨大陸31省質量監督管理所與執法總隊將與台灣旅行業公協會、從事大陸居民來台旅遊的業者們針對近年來開放兩岸觀光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進行探討。趁此交流,列舉諸項目前兩岸旅遊市場上常見問題,期待利於未來發展。

當入台簽證出現問題,雙方責任如何歸屬?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送件須知》,自大陸地區來台灣地區觀光者,具備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逕交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及已繳納保證金之旅行社代為向移民署申請,台灣的旅行社亦可委託全聯會代為申請。受理申請文件後需要5個工作天核發簽證,不含例假日;移民署每日有核發數額上限,沒有急件申請機制,不過,另訂有累積剩餘數額於適當節日分配的彈性做法。

目前陸客來台簽證主要是透過移民署發放,並且已落實「電子簽」模式。對此,全球通旅行社總經理秦文沂表示,目前在簽證的發放時間、便利性上,均有相當大的改善。至於市場上仍然有證件延遲、下不來的聲音存在的問題,長漢旅行社董事長王啟漢表示,目前組團社、接待社雙方應該對於簽證送辦流程相當熟悉,若是在正常送件的時間、程序,這部分的問題應該十分稀少。此外,他也認為,接待社在承辦時,也應該要對於「簽證下不下得來」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以免造成旅遊糾紛,若是真的不幸發生簽證無法發放的狀況,也應由組團社、接待社雙方協調解決。

業者間也有另一觀點,認為應改善擴充現行的簽證辦理機制。以收件送件來說,所有申請入台許可證的旅客文件由大陸組團社收受,轉交台灣地接社送件移民署,若都是以線上電子系統進行,那麼,是否得由組團社逕於網上申辦,免去台灣地接社承擔延遲風險和責任;畢竟移民署現行有每日配額的限制,平常時間足夠消納送件數量,一到旺季期間,超額情節時有所聞,過去亦曾發生過地接社因此付出龐大賠償金額的案例。大陸組團社方面,也需要在送件予台灣地接社前詳實審核文件內容是否無誤,否則,遭受退件,往返亦是曠日費時。此外,亦建議建立急件辦理機制,可提高申請費用,在緊急情況能有變通的方法。

大陸組團社積欠團費,應如何解決?

目前大陸開放的組團社有一百多家,「收款」是台灣接待社最常面臨的問題,無論是大陸組團社的惡性拖欠,或是台灣業者自由競爭下後,所造成的劣質現象,都對於陸客赴台整體旅遊品質有相當大的影響。針對這個部分,接團經驗豐富的全球通旅行社,已經在過往的經驗中,找出與組團社的合作模式,若發現有慣性惡意拖欠款項的業者,會立即停止雙方的合作。台灣旅行業者,也期盼對岸的有關單位,可以有效的管理組團社,給予台灣業者收款方面的協助。

另外,台灣方面在去年也曾疾呼力推每天美金60元的團費機制,核算下來每天也僅約新台幣1,800元,實在不高;然而,在當前自由經濟的社會中,旅行社業者各有奇招,大陸組團社對參加的旅客仍收取高額團費,卻極力壓低台灣接待社的費用,導致台灣有零團費、負團費的模式產生,但是大陸組團社可能從中賺取過高的利潤,而大陸旅客來台無法享受與所支付團費相當的旅遊品質,也影響台灣正統旅行業者的接待意願,多方權益均受到損傷,對未來發展有害無利。

在台旅遊若發生意外事故,費用由誰負擔?

目前,依據台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規範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的各項最低投保金額,包括每一大陸地區旅客因意外事故死亡新台幣200萬元、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3萬元、旅客家屬來台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之費用10萬元、旅客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2,000元。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從事個人旅遊者,應投保旅遊相關保險,每人最低投保金額新台幣200萬元,其投保期間應包含旅遊行程全程期間,並應包含醫療費用及善後處理費用。

台灣與大陸兩地的保險水準差距甚大,組團社及陸客對於「旅遊保險」的意識較低,也時常忽略這個部分,未來在溝通、教育上,都尚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長谷旅行社董事長徐志鈴也指出,台灣因為有完善的保險制度與健全的投保觀念,加上受到法規明文規定接待陸客團體有必須投保的最低金額,無論是天災人禍,意外災難發生時,雖然大家都深感沉痛,最少有專業的保險公司可以迅速接手賠償問題,給付賠償金額,降低受災難家屬的負擔,有效的解決意外糾紛。

以去年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案件為例,每位罹難的陸客獲得小火車肇責250萬、阿里山風景區的團體傷害險410萬,還有旅行社200萬平安保險,再加上20萬元的慰問金,獲賠金額高達880萬。綜觀全球與規範,目前身故問題雖然不多,但是過於高額的賠償金,對於日後相似問題產生時,可能會延伸出兩案賠償金額相較,或是和解等問題產生,所以交由專業的保險公司承擔意外風險,才能控制風險所衍生的其他問題。

除此之外,陸客個人的健康若是出現問題,應由個人全數自行吸收,但如上述所言,因為大陸保險體制尚未落實,旅客的保險觀念還在建立階段,所以來台旅遊自開放至今,常有陸客在台旅遊期間因個人疾病發作就醫入院,產生龐大醫療金額卻無法支付的窘境;由於相似事件發生頻繁,突發的住院與醫療費用動輒新台幣數十萬,為了保障大陸旅客的就醫權益與減輕醫療負擔,無論是對旅客個人或是對兩岸旅遊相關單位來說,都是不得不重視的問題。這個部分,在雙方領導單位互相研討後,必須要對大陸組團社加強溝通宣導,並由兩岸齊心教育客人正確觀念,才能確保無憂的旅程。

陸客遊台亂象環生,導遊應盡的職責?

台灣與大陸雖然同文同種,但是生活習慣、觀念大相逕庭,因而造成台灣社會對陸客的不良觀感,甚至是造成台灣環境的危害。王啟漢表示,其實導遊只能盡到職責範圍內的「告知」,他也建議導遊們「可以討論、不要辯論;可以比較、不要計較」,以智慧化解問題。而秦文沂除了提出導遊具有教育客人的義務外,也希望台灣內部可以對於各大景點在教育,試著去引導陸客,認識台灣的相關規範與社會秩序。

有鑑於此,交通部觀光局特別剪輯發行《大陸旅客台灣旅遊須知》的光碟,除了提供大陸組團社作為進一步了解台灣的媒介之外,更將在大陸旅客來台的遊覽車上播放。將來,透過持續而長期的宣導,必定會有正面的改變。此外,兩岸的人民若能以民情風俗與文化去了解彼此的差異,就有機會能會解歧見;台旅會副會長劉喜臨指出,比方說大陸幅員廣大,所以講話習慣了扯開嗓門來說,反觀台灣地窄人稠,人與人的距離很近,話小小聲講就能讓彼此聽見,當彼此一旦了解了這個特點,對彼此就更能互相接納,長久以往,絕對會是良性的影響,在雙方的優點中互有學習與進步。

台灣受地理氣候影響,地震、颱風的發生可能干擾旅遊活動的進行,目前已建置災害緊急通報系統,若有颱風來臨、或者瞬間降雨量過大造成道路封閉等狀況發生,便會立即通報,讓旅行團可以馬上做安全的處理;不過,從經驗中也可以發現,在告知旅客因天然災害於是行程必須有所調整時,常有主觀意識過強的客人因為只相信「眼見為憑」而反彈,鼎運旅行社董事長陳怡璇表示,關於這一點還是需要多多宣導,千萬不要拿生命開玩笑,才能快快樂樂出門旅遊、平平安安回家。

赴台旅遊的品質應如何擔保?

秦文沂表示,組團社在一開始接洽之際,就會告知預算及需求,接待社按其要求將提出一份「行程計畫書」,在雙方確認無誤後,也將視同於定案,也是雙方的依據。此外,王啟漢也鼓勵大陸旅遊同業們,要多認識台灣,並且教育客人,以減少雙方的做法及想法上的落差。

徐志鈴與陳怡璇分別提到,台灣接待社的品質無庸置疑,台灣人民的性情本質就是善良 好客,除了我們的觀光旅遊法規明顯有利於旅遊消費者以外,加上有品保的規範與糾紛調處,消費者在台期間的旅遊活動非常受到保障,來台旅遊絕對是明智的選擇。

陸客來台自由行,目前所遭遇的問題?

對於此議題,「簽證」幾乎是最棘手的問題,陸客自由行代辦簽證不僅利潤低,更要求台灣送件業者負責擔保,旅客脫逃要罰10萬元,但是業者根本無從掌握陸客來台後的行蹤,一度引發旅行業界反彈,也是相當值得檢討。

自由行至今年6 28已開放屆滿一週年,第一批開放的試點城市有北京、上海、廈門,第二批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和成都,第三批將於今年底前再開放濟南、西安、福州和深圳,試點城市合計將達13個。

根據移民署統計,截至今年6 24止,陸客申請自由行的逾10萬3千5百人,其中有10萬4百35人獲准來台,已入境者逾8萬9千人,平均每天約244人次。去年來台的旅客中,選擇自由行者約占6.9%。

陸台雙方溝通機制,應如何運行?

1995年大陸國家旅遊質監所成立,長期以來與台灣溝通往來相當順暢,其業務主要是直接面對組團社,因此若是接待社與組團社間有問題產生,均可以尋求他們的協助。台灣業者們對大陸31省質監所此次訪台的行程給予高度的肯定,並期盼在環台9日的行程後,可經由質監所的內部檢討會,反芻出雙方旅遊市場上的珍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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