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期|2012.07.09|記者:孔彥蓉
兩岸旅遊質監單位首度舉辦座談會
7╱4海旅會旅遊監督質量交流團暨大陸31省市質量監督管理所、執法總隊將會同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共同主持的座談會中,邀集熟悉兩岸旅遊等相關人士與台灣接待社業者們,針對兩岸觀光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進行交流。
▲座談會邀集兩岸旅遊人士與會,加強溝通交流,針對現狀進行討論。

未來計劃:增進雙向溝通、團費結構、安全保險、產品分流

經過長年的磋商合作,兩岸旅遊主管機關與台灣業者,首度面對面,對於雙方旅遊品質進行探討,更使得本次座談會的舉辦顯得彌足珍貴。海旅會旅遊監督質量交流團來台9日的行程,實際走訪陸客赴台旅遊的環台景點,並考察各大區域之購物店,親身體驗台灣的旅遊品質,並且在座談會中提出建立雙向溝通平台、改善團費結構、普及大陸旅遊保險意識、對陸客赴台旅遊產品之建言等面向,盼共同提升兩岸旅遊市場。

期許交流機制化兩岸質監再提升

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曾盛海表示,本次交流全面及大規模,海旅會旅遊監督質量交流團連日來在台灣各地進行考察,對於台灣旅遊品質有一定認識,不僅對於陸客赴台旅遊的品質問題,還有台灣民眾赴陸旅遊都可以相互溝通寶貴意見,期盼兩岸質監人員的交流可以在日後發展為固定式、全面性。除此之外,他清楚指出「團費就是根源」的問題,也透過會間的討論、交流,希望雙方監管單位可以更有效地控管團費過低的亂象。

而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副司長蔡家成也提出探討方向,其主軸大抵圍繞在於建立兩岸聯繫管道、信息平台,以及安全保險方面的工作計畫與建議。席間討論也盼未來可以達成兩岸對於旅遊品質分級與共識,不僅可以降低旅遊糾紛的產生,對於處理相關問題也能較為簡易。對此,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秘書長陳怡全提出具體做法,確定大陸各省分的質監聯絡窗口資料,並提供予台灣業者,日後不論在台灣遊客赴陸、陸客赴台旅遊時,產生任何糾紛可以直接處理及反應。

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陳瓊華也針對會中提出的諸多問題進行回應,她首先表示,除了目前的北京辦事處之外,也會在近期成立上海辦事處,以利雙方溝通、業務推廣及處理。她鼓勵台灣旅遊業者,當面臨大陸組團社遲付款的問題,可以直接向觀光局反映,由其進行溝通,並且督促兩岸相關單位的處理進度,改善台灣接待社的一大問題。

建立雙方溝通平台互通信息有無

兩岸旅遊當出現問題時,經常出現求助無門,亦或是問題不了了之的窘境。為了更有效地建立雙向的溝通管道,當兩岸旅遊糾紛產生時,能直接溝通處理旅遊問題,對於增進兩岸旅遊品質有莫大助益及必要性。兩岸立即交流,使相關單位得以獲得有效信息,也是可否施行控管品質的要因。

而海旅會旅遊監督質量交流團各區域團員都提出溝通、訊息平台建立之重要性,尤其隨著科技日益進步,若透過網絡化的交流,可以使得訊息傳遞更加及時。不定時舉辦座談會、考察團互訪、交流等也有其重要性。甘肅旅遊省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陳海濤,針對此問題曾向甘肅組團社進行了解,他表示,甘肅省自開通赴台旅遊以來,和台灣的接待社溝通、合作都十分愉快,當地的接待社也向台灣旅行社學習甚多,收益匪淺。不僅如此,他也建議包括景區服務業、導遊、領隊等兩岸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盼由兩岸專業單位,推動交流活動。

陳瓊華也點出,大陸僅開放164家的組團社,相較起台灣目前合格接待社共有 393家,容易造成訊息不對等,以及壟斷赴台旅遊市場的狀況,呼籲大陸相關單位,再開放大陸組團社,改善此一問題。

在陸宣導旅遊保險兩岸共建機制

大陸旅客目前來台年齡較長,時常產生醫療方面的治療費用,金額從數千元至數百萬都有。而大陸民眾對於保險觀念較不健全,當發生意外發生後,面對龐大醫療費用的困境屢見不鮮。台灣接待社也時常必須承擔繳納陸客醫藥費之責任,無疑成為公司的一大負擔,並且有違世界各地旅遊規範之常理。

對此,北京市旅遊執法大隊隊長徐越表示,兩岸的旅遊同業、保險機構、法務相關人員應一同參與溝通,擬訂相關業務推動與宣導,以利改善陸客赴台與台灣遊客至對岸旅遊時,所發生的醫療、理賠問題。而大陸的保險意識也逐漸抬頭,並且吸取台灣經驗,在2009年由國家旅遊局開始推出「組合保險」,不論出、入境的旅遊,旅行社都可以按造人頭數投保,對於發生交通意外,最高可以擁有120萬人民幣的幾付額,期盼在未來各省分的旅行社都可以落實旅遊保險。

從根改善團費結構有效控管品質

鳳凰集團菲美旅行社總經理李嘉寅指出,面臨最大的問題即是「團費結構」問題,因其為影響品質的最大原因,若是品保協會或是質監所可以有價格控管機制,對於業者較有保障。以鳳凰旅行社而言,因強調品質,在不迎合殺價市場之下,團費相對而言較高,但卻遭遇接團數銳減。

同時,大家也肯定品保協會在旅遊糾紛的處理的貢獻,並且希望質監所與品保協會攜手建立監督管理機制,對於組團社、接待社的服務、質量、價格方面等多加督促。蔡家成也明確說道:「團費問題非單方面」,應該從雙方的旅遊業者下手了解,台灣旅行社如果發現組團社報價過低,可以藉由通報質監所來處理,才能發揮最大效用。

而曾在去年10月來台旅遊的寧夏旅遊局執法總隊隊長路靜表示,以自身經驗而言,在去年10月與目前團費價格相較之下,可以明顯感受到團費走低。建議台灣業者與相關單位,對於旅遊產品進行測算,可以提供給質監所做為檢核之依據,消弭團費過低的問題。

致力旅遊產品分流滿足多元客層

蔡家成建議讓「產品跟著市場走」,因為目前陸客赴台旅遊才開放4年,在各方面都尚處於起步階段,未來陸客來台灣的旅遊模式改變,市場即會包裝出多樣的產品。目前觀光局非常提倡且鼓勵深度旅遊,不僅有舉辦選拔適合深度旅遊的地區,希望降低陸客來台8天7夜環台行程。

貴州省旅遊局品質監督管理所所長陳維莎也依目前貴州赴台旅遊團的現狀,建議台灣業者除了環台旅遊之外,應提供更加多元的產品,滿足不同客層需求來推銷產品,有效提升品質與旅遊安全上改善。有不少台灣業者也以台灣遊客至國外旅遊的前車之鑑認為,陸客赴台旅遊天數,應會隨著熟悉度的增加減少,也是未來台灣旅遊市場會遇到的問題。而無論是台灣的景區、特產、飯店等旅遊內容,也會隨著陸客的口耳相傳,產生不同的效益,台灣旅遊相關從業人士、單位也應該要對於旅遊產品內容多加著墨。

尤其目前最為大陸遊客所詬病的「購物行程」,應該有效的改善與控管。不僅陸客赴台旅遊遇到的購物問題,雲南身為大陸很大的地接省分,在團費價格上也有很大的困擾。主要原因是雲南擁有特殊的緬甸翡翠,造成地接市場的價格低於成本,在大市場引領之下,難以改善。目前政致力於透過購物店劃分等級、特別要求翡翠行業的產品價格化,以便於制衡過於高昂的回扣,以及藉由合同的建立,控管購物店的進出次數。

陸客赴台旅遊案例探討改善景點設施、建立宣導機制

自從2008年7月18日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正式成行至今即將屆滿4週年,曾經發生或是暗存的旅遊糾紛須得兩岸相關人士共同檢討與改善。其中,最受大家關切的即是陸客的人身安全暨健康問題,希望雙方吸取前例經驗,共同提升旅遊品質。

在座談會之際,兩岸與會人士都相當關切來台旅遊安全及保險問題,無論是希望台灣各縣市在景點管理、設施的補強外,還有保險與善後處理等方面。以「嘉義縣阿里山神木支線小火車翻覆意外 」、「蘇花公路坍方造成遊覽車翻覆意外」而言,理賠金額分別為880萬與510萬。而旅遊同業間也有反應,曾有不幸喪生的陸客家屬來台處理親人後事時,一次來了10、20多人,因為沒有相關規範,台灣方面基於人道擔負其食、住、行之費用,甚至有陸客家屬趁此機會遊台的亂象。

針對理賠金的規定,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也明文規範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的各項最低投保金額。其中包括每一大陸地區旅客因意外事故死亡新台幣200萬元、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3萬元、陸客家屬來台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之費用10萬元、旅客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2,000元。而就私下了解,對於陸客家屬來台善後人數,也希望有關單位可以建立明文規範,並且建議人數約3∼5人間。

台灣救援動作快動員志工助後續事宜

以「嘉義縣阿里山神木支線小火車翻覆意外 」為例,除了5位不幸罹難的陸客外,還有100多位的受傷旅客,加上來台善後及處理的家屬,人數實在龐大。而台灣在處理時,救難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搶救、觀光相關單位立即應變動員。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的民間志工的協助,成為陸客家屬來台的生活起居、聯繫窗口,讓共分散在4個旅行社的團員及家屬獲得妥善照料,也讓事件迅速的在2週內完成處理。

不過也有過去經驗發現,在善後安排、溝通協調事件上,有時候因無法偕同大陸方面的有關單位一同處理,進而造成處理事件的拖延,還希望日後可以建立有關窗口,在兩岸旅遊出現意外事件時,給予有效的支持及協助。

陸客執意走行程緊急通報系統失效益

阿里山、太魯閣皆為陸客環台行程的必遊景點,兩大景點雙雙發生嚴重意外,也陸客對於台灣景區的安全度抱持疑慮。在這方面,台灣的接待社業者也表示,導遊有勸導及告知之任務,但是若遇到執意不理的陸客,導遊也是無能為力。

例如,在夏季最容易遇到的颱風襲台問題,在發布颱風警報之際,緊急通報系統也會同步地發送簡訊給導遊們,也曾有導遊遇到陸客執意走行程,並且對於景點封閉或是更改的反彈聲浪。這部分還需要兩岸業者與相關單位,對於赴台旅遊的教育宣導。

案例一:嘉義縣阿里山神木支線小火車翻覆意外

時間:2011 4 27

原因:鐵路支線旁1顆大楠木枝幹斷裂,波及一節車廂,造成4 節車廂翻覆。

死傷人數:5人喪生、100多人受傷。

理賠金額;阿里山小火車肇責250萬、阿里山風景區團體傷害險 410萬、旅行社平安保險200萬以及慰問金20萬,共計880萬。

案例二:蘇花公路坍方造成遊覽車翻覆意外

時間:2010 10 21

原因:梅姬颱風造成蘇花公路大坍方,造成遊覽車翻覆意外。

死傷人數:19人喪生。

理賠金額;旅行社責任險200萬元、遊覽車公司強制責任險310萬元,合計5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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