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期|2020.02.24|記者:王政
32億元振興觀光即刻啟動「因應COVID-19疫情之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登場

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聯合出擊抗「疫」 32億元紓困方案亮相 期盼迅速協助觀光市場共度難關
推動5大實施要點 積極受理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申請 全面保障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就業安定

(左起)交通部部長林佳龍、交通部觀光局局長周永暉

旅遊產業戮力同心 迎戰疫情 32億元振興觀光即刻啟動「因應COVID-19疫情之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登場

社會各界都非常關心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的發展,以及政府推出的相關紓困、振興措施,為了防堵疫情蔓延,行政院、交通、觀光局等各部會特別迅速動員,透過橫向與縱向的跨部會協商,於今年2/13行政院院會報告時,與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專案報告「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之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以因應觀光產業受疫情嚴重影響,觀光產業紓困部分由交通部責成觀光局立即規劃辦理。

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於2/20下午核定相關5大實施要點,並責成觀光局陸續依法制作業公告後,開始受理旅行業、旅宿業,以及觀光遊樂業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總金額達32億元,期盼快速、有效協助觀光產業業者渡過經營難關,並保障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就業安定。

交通部核定的5大執行措施

補助營運方案

配合防疫措施下,補助營運損失3項方案:

1.交通部觀光局訂定「因應防疫執行旅行業接待大陸觀光團提前離境等補助措施」(經費2億元,已於2/13發布),就配合防疫之中國大陸觀光團提前出境部分,提供旅行業補助申請,每團19人以下最高5萬元,每團20人以上最高8萬元。

2.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旅行業配合防疫政策停止出入團衍生作業成本實施要點」(經費7億元),係為減輕經觀光局公布或函請暫停旅行業組團前往特定國家地區旅遊或轉機,或因其他國家地區之防疫措施限制本國航班或人員入境,或因政府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本國港口致暫停辦理組團,或因接待經許可來臺之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觀光團體,所導致旅行業者因配合政策所造成旅客解約退費之行政作業費用成本,每家旅行社業者最高250萬元(即限50團,每團最高5萬元)。

3.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交通部觀光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接待入境旅客地接旅行業紓困實施要點」(經費3億元),為降低接待入境旅客地接旅行業損失,確保我入境旅遊團體接待能量,以迎接新冠肺炎疫情趨穩後之國際旅客到訪,故針對接待入境旅客之旅行社提供紓困補助,以維持業者之基本營運,每家綜合旅行社最高350萬元,每家甲種旅行社最高250萬元。

營運融資支持

4.交通部觀光局擴大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及融資信用保證要點」(經費12億元),為協助觀光產業業者融資貸款,擴大適用範圍及提供利息優惠,納入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的民宿業者,同時增加貸款利息補貼及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免責規定,並修正信用保證成數為八成以上,以協助觀光業者順利取得貸款。

轉型培訓計畫

5.交通部訂定「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經費8億元),協助觀光相關產業營運穩定,並促進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升級,透過與公協會組織及觀光相關科系合作,進行跨區交流、標竿學習,活絡食、宿、遊、購、行,提振市場信心加速國旅復甦等方式,以及組織專家健檢團指導產業對象數位轉型,以提升服務品質及行銷技能等方式,協助並補助其相關人員之短期專案輔導培訓與產業升級與轉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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